11月3日晚间,华为常务董事、终端BG CEO、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董事长余承东在朋友圈发文,毫不客气地回击何小鹏之前的言论称,“连AEB是什么,居然有车企一把手还根本没有搞懂呢!跟有人说智能驾驶就是忽悠,几乎如出一辙!”

那么,作为小鹏汽车的CEO,也是创始人,何小鹏到底说了什么呢?原来,何小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AEB讲了两个有点刺激他人的观点:第一,大部分人可能从来没有碰过AEB;第二,友商讲了AEB,我认为99%是假的,它就是造假,那些宣传都不是公司官方发布的,全是来自小视频。我们的人也去问了,它的AEB根本不能开,路上误刹车的情况太多了。

说实话,何小鹏的这番话,攻击性比较强,甚至可以认为是对“友商”的诋毁和诬蔑。要知道,“造假”的名头,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是相当严重的,也是非常伤人的,是不应当随便往别人头上戴这样的帽子的。作为新势力汽车的创始人之一,用这样的语言去攻击其他企业,做得有点过分,也有点没有胸怀。就算对方的AEB没有想象的好,也不该用“造假”这样的词。更何况,像华为这样的企业,怎么可能采用“造假”的方式进行宣传。

实事求是地讲,余承东的反击,还是比较温和的,没有像何小鹏那样激烈、那样缺乏对竞争对手应有的尊重。否则,这场争论,会变成一场泼妇骂街式的争吵。如果这样,那就不是两家企业的损失,而是整个中国汽车行业在丢脸,是中国高科技企业某些企业家的心胸狭窄。

实际上,AEB技术到底达到什么水平,达到什么水平才算是符合要求,对消费者来说,怎样的AEB才能接受,有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在使用AEB技术过程中,能不能给消费者既带来安全的保证,也带来使用的舒适,都还没有统一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在这样的情况下,对AEB的任何指责、任何批评以及任何过高估计,都是盲目的,是缺乏说服力和有效依据的,对AEB技术的发展,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事实上,无论是华为问界AEB技术,还是其他企业的AEB技术,都还在积极的探索过程中。因为,作为备受消费者关注的自动紧急刹车系统(Autonomous Emergency Braking),AEB技术早在60多年前就已经诞生,只是,这项技术的进步速度并不是很快,也没有跟得上汽车业的发展脚步。现在,有企业重视这方面的研发,当然是好事,对其他企业来说,应当积极支持,而不是攻击,甚至是诋毁、诬蔑。如果同行之间,用的是攻击、诋毁、诬蔑对方的手段,对自己也未必是一件好事。从这个角度来讲,何小鹏的言论,确实有点过分,也是对竞争对手的极不尊重。

余承东作为华为的常务董事、终端BG CEO,面对何小鹏的行为,做出一些反应,也是正常的。但是,也没有必要过于激烈,没有必要使用反攻击的言论。在这个时候,不做声,或用一句玩笑的话处理,可能效果更好,会让舆论和公众更加站在华为一边。用反攻击的方式,会让舆论和公众把两家企业都当作是泼妇骂街,会让两家企业的身份和威信都大大降低。

同行不是冤家,真正有气魄、有胸怀的企业,是不会攻击对竞争对手的,是不会把自己的野蛮、无知暴露在公众面前的。而有气度的企业,对竞争对手的攻击也是不会采取反攻击手段的,而只会淡然处之,一笑了之。这样,对手也会感到无趣,且会失去舆论和公众对其的信任。如果把同行当作冤家,恰恰证明这样的企业是没有足够的竞争力,是内心不强大的,只想着通过诋毁对手、诬蔑对手来让自己扬名。这样的名,除了会给自身带来伤害之外,没有一丁点好处。

同行要同行,要相向而行,而不要相反而行,尤其不能动辄采用攻击对方的方式。这次何小鹏与余承东的AEB技术之争,就是一次相反而行的行为,对双方都是没有任何好处的,是会伤敌一千、自伤八百的。何小鹏不是一个有肚量的企业家,也不是一个内心强大而胸怀宽广的企业家,对其他企业的攻击,太缺乏应有的素质和气量。而余承爱的反攻击虽然温和一些,但也不是一名真正的企业家所为,也缺乏应有的胸怀和气度。因此,对双方来说,都是一次声誉自损,应当引以为戒。

AEB技术问题,应当交给市场、交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能够接受、市场能够推开,自然就是最好的。反之,则就是需要淘汰的。即便国家标准委建立了标准,如果消费者不喜欢,也是白搭。消费者是上帝,在AEB技术问题上,也是改变不了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