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
11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任刘鹤主持召开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研究规范债券市场发展、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金融委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健全风险预防、发现、预警、处置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点评:近期华晨、永煤等地方国有企业违约案例闹得沸沸扬扬,特别是由此引发的链式反应,犹如一根导火索,点燃债券市场的一场信用风暴,这次金融委对当前地方国企债券违约的表态起到了稳定军心的作用;
在来财哥看来,国有企业正常的违约行为只能按照市场化处理,但绝不允许恶意转移资产和“逃废债”,信用债的至暗时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以后国企债券违约可能会呈现常态化,国企信仰又要被打破了,希望借着这次教训,国内违约和破产清偿制度能够得到有效完善。
(特别声明:仅供参考,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