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性质恶劣!我乐家居股东被罚没近五千万,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瑟 编|深海
9月27日盘后,我乐家居发布关于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限制期转让“我乐家居”。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6日10点20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我乐家居”2244.04万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按照拟制成本法计算,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的违法所得分别为2.54万元、117.91万元、401.14万元、1131.9万元,违法所得合计1653.49万元。
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5%以上股份,在合计减持我乐家居股份比例达到5%后,于范易、埃维管业、埃维创业、埃维商贸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股票的违法情形。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对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91万元,并处罚款230万元;对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01.14万元,并处罚款800万元;对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31.9万元,并处罚款2260万元。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6日买入,且在2023年9月6日收盘时持有我乐家居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二级市场方面,9月27日,我乐家居股价报收于10.75元,跌额0.06元,跌幅0.56%,交易总金额2.72亿元,换手率7.96%。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我乐家居有天眼风险信息527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3条,涉案总金额307.58万元;涉诉关系77条,开庭公告37条,立案信息5条。
更多精彩内容,关注云掌财经公众号(ID:yzcjapp),或者点击这里下载云掌财经APP
- 热股榜
-
代码/名称 现价 涨跌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