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 苏

证监会官网显示,2021年12月16日,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拟在深交所主板IPO预披露更新了招股书。胜通能源成立于2012年,主营业务为液化天然气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

《商务财经》研究发现,2018年-2021年6月(以下简称:报告期)胜通能源全资子公司和大客户收到了多项行政处罚,一业务员曾因伪造印章获刑,公司为此受到重大损失。此外,胜通能源还与供应商设立合营企业,并产生大量关联交易。

子公司、大客户被罚,员工造假致公司损失

招股书披露,胜通能源旗下共有四家全资子公司,其中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物流)主营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一类机动车维修;信息配载,仓储服务等业务。

《商务财经》发现,公开信息显示,报告期内,胜通物流涉及多项行政处罚。

据企查查,2018年11月9日,胜通物流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被潍坊市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1,000元。仅隔十日,胜通物流故错重犯,被潍坊市滨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再次罚款1,000元。2021年6月21日,胜通物流因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浙江省新昌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给予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自企查查)

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胜通物流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龙口市人民法院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7,452.00元。

(图片来自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据胶东头条,2020年7月,包括胜通物流在内的烟台10家道路运输企业还被纳入红色监管。此外,胜通能源的大客户也不省心。

据招股书,2020年舟山煜坤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煜能)为公司的第一大客户,营业收入为25,495.47万元,占胜通能源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09%。企查查显示,2017年12月7日,舟山煜能因未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被柯桥区安监局罚款2.00万元。

(图片来自企查查)

更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胜通能源的业务员曾因业务过程中伪造公章被判刑,给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和影响,公司内控管理或出现漏洞。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 2018年9月29日,胜通能源业务员张某在与蒙阴县顺鑫奥发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对账时,加盖伪造的公司印章构成伪造印章罪。据山东省蒙阴市人民法院作(2019)鲁1328刑初281号刑事判决书,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缴纳处罚金2.00万元。

此次案件还给胜通能源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据(2019)鲁1328民初3409号民事裁定书,胜通能源和公司业务员张某被冻结银行存款1100万元。

(图片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与供应商设立企业,关联交易频繁引关注

此前,胜通能源的竞争对手新奥能源同时还是客户和供应商一事遭媒体质疑。除此之外,胜通能源与合营方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或值得关注。

报告期内,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气电)一直稳居胜通能源第一大供应商的位置,胜通能源对其采购额分别为140,473.95万元、89,399.98、万元、168,514.70万元、116,334.70万元,分别占当年采购总额比重的54.11%、31.74%、52.04%和56.46%。

而胜通能源第二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则在15.85%—25.43%之间,相较于第一大供应商中海油气电,两者占比相差甚远,胜通能源依赖第一大供应商中海油气电可见一斑。

据招股书,2018年1月26日,胜通能源与第一大供应商的全资子公司中海油气电集团瀚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海能源)共同出资设立珠海海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海胜)。其中胜通能源出资3,9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65%,瀚海能源出资2,100万元,占总出资额的35%。根据公司章程,胜通能源和瀚海能源均无法单独控制珠海海胜。因此,珠海海胜为胜通能源的合营企业。

报告期内,胜通能源与其合营企业珠海海胜存在持续且大量的关联交易。2019年,珠海海胜跃居胜通能源第二大供应商。

据招股书,2019年至2021年1-6月,胜通能源向珠海海胜采购液化天然气支出金额分别为46,642.82万元、65,148.75万元和32,667.60万元。与此同时,胜通能源又向珠海海胜销售液化天然气。2019年至2021年1-6月,胜通能源向珠海海胜销售液化天然气的金额分别为7.59万元、67.61万元、1,554.20万元。此外,胜通能源还向珠海海胜提供运输服务,报告期内该服务的收入分别为32.50万元、197.10万元、2,040.92万元、457.42万元。

珠海海胜同时作为胜通能源的大供应商及客户,那胜通能源在为珠海海胜提供运输服务时的价格是否公允?

对于上述问题,胜通能源在招股书中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关联方珠海海胜提供运输服务及LNG销售。公司统筹LNG槽车运力资源,在综合考量运输区域、运力配置等因素后对外提供LNG运输服务,报告期内珠海海胜运输服务需求持续增加,公司向其提供运输服务按照统一对外定价进行结算,与其他非关联方一致,定价公允。

第一大供应商中海油气电的全资子公司和胜通能源共同设立合营企业珠海海胜,那么,胜通能源在和第一大供应商中海油气电进行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胜通能源或也应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