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泰真空IPO四大迷局:重大诉讼一股独大收入“悬空”保荐人难独立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泰真空”)的IPO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突然却出现了一道“闪电”。7月9日,该公司披露了重大诉讼的公告。这对广泰真空IPO进程有无影响?
《电鳗财经》注意到,除了突陷重大诉讼迷局外,广泰真空还存在一股独大、收入“悬空”、保荐人难独立的困局。
突陷重大诉讼迷局
7月9日,广泰真空披露了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称,7月7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沈阳中北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起诉我司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本案件主要系侵害技术秘密纠纷,目前该司正在积极应诉中。
具体来看,诉讼受理日期为2026年7月1日,原告是沈阳中北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被告则有7名,除了广泰真空外,还有广泰真空的法定代表人刘顺钢、公司员工王兵、王吉刚、富海军、王喜、姚树军。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是侵害技术秘密纠纷。
沈阳中北真空技术有限公司请求判令七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技术秘密的行为,不得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告技术秘密;包括停止使用涉案技术秘密自行制造或者委托制造烧结炉和熔炼炉,停止销售使用涉案技术秘密制造的烧结炉和熔炼炉;销毁库存的侵权产品及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模具、设备等;请求判令七被告销毁记载有原告技术秘密的载体:包括销毁其持有的记载有原告技术秘密的文件和图纸(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等相关材料;3请求判令七被告共同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10000万元;请求判令七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合理开支暂计38万元;请求判令七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广泰真空在公告中称,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侵害技术秘密是真是假?纠纷何时结束?以怎样的方式结束?
一股独大显危机
广泰真空股权显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刘顺钢直接持有公司66.23%的股权,并分别通过广泰控股、广泰高科间接持有15.1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19.30%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81.33%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85.5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他于2013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执行总裁。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治理结构弱点将更加突出。如此一来,公司很容易出现任人唯亲,怎能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实际上,广泰真空的内部治理已经出现问题。其在2022年和2023年累计分红5611.88万元。按实控人刘顺钢85.53%的持股比例计算,其个人获益超4800万元。耐人寻味的是,广泰真空本次计划通过IPO募资1.68亿元用于扩产。这种“左手大额分红、右手向市场要钱”的操作,募资必要性难以自圆其说。实控人一股独大、股权高度集中的家族治理模式下,中小股东利益能否得到保障,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广泰真空经营方面同样存在疑点,其供应商体系中出现了多家“零人”参保企业。其中,北京天中祈华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大供应商)、沈阳森万豪商贸有限公司、沈阳创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常年参保人数均为0人。更值得关注的是,前员工杜世鑫离职后设立的中鑫设备,在成立仅3个月后就成为公司供应商,且采购价格显著低于其他供应商。这些“零人”供应商和“前员工”供应商的存在,让潜在的利益输送风险难以排除。
此外,广泰真空IPO的核心争议并非收入确认政策的选择,而是政策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巨大异常:1.18亿元超期未验收收入、长达8年的验收周期、完全由客户决定的验收时点,这些现象与正常的商业逻辑格格不入。
收入“悬空”遭质疑
广泰真空主营真空烧结炉、真空熔炼炉等设备,下游客户集中于稀土永磁行业,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2022年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81亿元、3.12亿元、3.79亿元和3.9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425.59万元、7303.45万元、6894.41万元和8066万元,总体业绩稳健增长,但2024年出现增收不增利的局面。
引发监管关注的最大问题,是公司异常漫长的验收周期。截至2025年9月末,广泰真空发货后超过1年未验收的项目金额高达1.18亿元,占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3.79亿元的31.1%。部分项目的验收周期令人关注:客户AY设备于2017年发货,2025年验收,跨度长达8年;客户BH设备2019年6月发货,至今仍未验收;相当比例的订单验收周期超过2年。
超长的验收周期引发了市场质疑。
2026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对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试图解释其收入确认方式和回款周期较长合理性问题。然而,这份回复非但未能完全打消市场疑虑,其中披露的大量3年前乃至7年前发货却仍未验收的订单,反而暴露出该公司回款效率低下、验收周期远超同行、对下游话语权薄弱等多重问题。
广泰真空在回复中称,对验收时点“无主观控制项目验收的能力”,即验收时点完全由客户决定。这一表述揭示了两个深层问题:其一,即便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卖方也应有相应的合同约束和回款管理机制,而广泰真空的说法无异于承认面对下游客户毫无话语权,回款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其二,如果验收时点完全由客户掌握,则将为客户与广泰真空的跨期收入调节预留巨大操作空间。
业内人士称,在IPO审核的关键窗口期,拟上市公司存在多种动机人为修饰业绩。延迟验收可将收入确认延至下一期,帮助公司在审核期间保持业绩增长曲线,避免因业绩下滑影响过会。也有企业通过调节验收时点,使报告期内的收入、利润数据更符合上市审核标准,或在满足对赌协议业绩承诺后,将后续收入推后确认。
广泰真空大量设备发货后长期未验收,究竟是真实的技术或客户因素所致,还是与客户达成某种默契、刻意控制验收节奏,已成为监管和市场高度关注的焦点。
保荐机构难独立
广泰真空此次IPO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独立性亦遭拷问:其全资子公司中信证投于2023年以6.0883元/股突击入股,价格甚至低于2020年外部投资者的9元/股,构成典型的“保荐+直投”模式。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冲突,让核查工作的客观性蒙上阴影。
据观察,广泰真空股东中出现了“明星”——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投)。据招股书,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中信证投按每股6.0883元的价格向公司增资1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570万元变更至6734.25万元,增资款1000万元高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的835.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3年10月28日,公司与中信证投签订《增资协议》,约定中信证投向公司增资1000万元用于认购公司164.25万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由6,570万元变更至6734.25万元,增资款1000万元高于公司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的835.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23年11月14日,中信证投向公司转账支付1000万元增资款,出资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截至目前,中信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投持有公司2.44%股份。
作为本次IPO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证投的提前介入构成了典型的“保荐+直投”模式。尽管这在北交所的差异化制度中被允许,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冲突,让保荐机构的独立性备受拷问。
深陷“四大迷局”的广泰真空,IPO之路能顺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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