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被中国证监会立案,受损投资者维权预征集进行中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5月15日,巨力索具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6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6年5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5年12月17日到2026年2月12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6年2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巨力索具股票的投资者可报名参加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10日,巨力索具发布《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43.64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45.63万元的10%提取盈余公积204.56万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6亿元,减去已分配2024年红利0.00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81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6亿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03%。
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度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天眼查信息显示,巨力索具有裁判文书15条。$巨力索具(0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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