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2月10日换手率9.5%,正被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挽损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2月10日,天晟新材股价报收于6.95元/股,换手率9.5%。
值得关注的是,2月6日,天晟新材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晟新材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2月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2月7日收盘时持有天晟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1月15日,天晟新材发布《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天晟新材拟向特定对象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融晟致瑞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尉立东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将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列举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融晟致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前,融晟致瑞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融晟致瑞,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鑫泰”)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尉立东。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能否通过审核或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和取得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晟新材共对外投资了24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8次。
$天晟新材(3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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