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月9日,天普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普股份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026002号),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天普股份称,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对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牛彬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12月26日到2025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12月31日收盘时持有天普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普股份经营范围包括橡塑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五金制品、塑料机械、机械配件、模具制造、加工;机动车维修;广告服务;企业咨询及管理;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普股份(60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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