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葫芦娃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28日,ST葫芦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葫芦娃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于2025年12月2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92025008号和证监立案字0292025009号)。因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刘景萍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刘景萍立案。
ST葫芦娃称,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对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牛彬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8月29日到2025年4月22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3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或者在2024年4月27日到2025年3月14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3月15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或在2025年1月31日到2025年4月22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3日收盘时仍然持有ST葫芦娃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葫芦娃成立于2005年,海南葫芦娃投资发展成员,位于海南省海口市。
$ST葫芦娃(60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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