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首例!永大股份IPO暂缓审议,北交所三次追问这一问题
11月26日,北交所上市委2025年第35次审议会议结果发布,永大股份IPO被暂缓审议,公司成为2025年以来首家被北交所给出“暂缓审议”审议结果的IPO企业。
审议会议问询的主要问题涉及收入确认与核查、经营业绩持续稳定性、光伏业务三个方面。
审议意见显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要求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一步核查永大股份(874495.NQ)光伏项目销售内控措施的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收入确认依据的充分性,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是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业绩稳定性遭问询,光伏业务承压
就经营业绩持续稳定性,北交所上市委要求永大股份结合下游行业周期变化特点、行业政策的影响、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动情况及变动趋势、公司竞争力、在手订单及光伏领域业务回款风险等,说明公司经营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
此前,我们发表的《北交所IPO前夕或现单季亏损,永大股份借款对象和客户是什么关系》一文指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04%,但净利润同比减少18.35%,开始出现增收不增利特征。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不及上半年,第三季度或已经亏损。
并且,永大股份在一轮问询回复中披露,预测2025年营业收入为7亿至7.5亿元,净利润为1.05亿至1.15亿元。以此预测为基准,截至2025年9月,营业收入完成率约为48.13%至51.57%,净利润完成率约为61.23%至67.06%。
分应用领域看,公司光伏领域业务收缩明显。报告期各期(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1-6月),光伏产品发货量分别为3665.15吨、7785.93吨、1559.36吨、275.89吨,2024年开始大幅减少。体现在收入上,各期光伏领域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9493.72万元、2560.91万元、1.56亿元、631.8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2%、3.62%、19.14%、1.98%,最后一期断崖下跌。
招股书已提示“光伏领域期后业绩大幅下滑风险”:若光伏行业落后产能出清、市场供需调整、硅料及硅片价格恢复不及预期,预计短期内光伏领域下游客户由新增产能带来的压力容器采购需求较少,公司光伏领域未来业绩可能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陷诉讼风波,光伏业务两大回款风险高悬
就光伏业务,北交所上市委进一步要求永大股份说明光伏项目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是否会对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6月末,永大股份应收账款余额为3.38亿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21.02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220.36万元。其中,公司对内蒙古润阳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悦达)的3304.32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理由为“已签订民事调解书且未按约定执行,预计无法收回”。
润阳悦达系永大股份2024年第四大客户,永大股份当年对其确认销售收入6863.54万元。招股书显示,公司2024年压力容器产品毛利率为28.96%,较2023年上升1.5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之一为润阳悦达光伏装备制造全产业链科技示范项目一期5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的毛利率为38.72%,毛利率高且收入规模大。
2024年末、2025年6月末,润阳悦达分别为永大股份第四大、第三大应收账款单位,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592.54万元、3304.32万元。
2024年8月12日,永大股份向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润阳悦达立即给付货款3544.28万元,并以3544.28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的利率标准3.35%,支付2024年4月4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损失。
2024年10月14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永大股份与润阳悦达达成调解协议,润阳悦达需分期偿还货款3544.28万元。但润阳悦达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付款,永大股份2025年1月10日向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暂未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
此外,招股书还提示了应收新疆东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款项形成坏账的风险。
2023年起,永大股份对合盛硅业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发货,2025年11月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17473.27万元,占2025年度预计营业收入的23.30%至24.96%,合盛硅业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大客户,形成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7797.92万元。同月,永大股份与合盛硅业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合盛硅业按照协议分期付款,从2025年11月开始每月支付150万元,回款周期为52个月。
如果合盛硅业2025年内按照约定分期付款,永大股份预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与信用减值损失572.16万元;如果合盛硅业从2025年11月开始即未按照约定付款,永大股份将对其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假设分别按照50%及100%的比例计提,则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将分别减少3898.96万元及7797.92万元。
近年来,永大股份期末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3.64亿元、3.08亿元、4.2亿元、4.2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29%、43.27%、51.31%、66.62%(年化)。
监管三次追问收入确认准确性
在一轮、二轮问询中,北交所都重点关注了“收入确认准确性”。在审议会议上,北交所上市委再次要求永大股份结合公司收入确认标准和报告期各期末和下期初收到的调试验收单等情况,说明收入确认依据的充分性。
永大股份依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在完成压力容器产品的生产后向客户发货,货到项目现场后由客户执行签收、开箱验收、安装调试验收。报告期内,公司95%以上的收入在安装调试验收时点确认,而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以签收时点确认收入。
永大股份表示,公司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指导服务,签收后的技术服务构成合同重要履约义务,并且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至于为什么两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向相同项目供货但收入确认方式不一致,永大股份回复称,可比公司与公司的产品线演进过程存在差异,形成了差异化的客户沟通模式,因此从产品签收后发生的后续服务成本金额较小角度,两家可比公司未将后续服务作为合同履约义务。
不过,永大股份个别项目未发生指导安装服务成本,公司仍以验收确认收入。
永大股份表示,相关项目距离公司较近,涉及的指导安装服务成本主要为油费和高速过路费,金额较小。一笔油费可能对应多个用途,高速过路费由公司行政部门通过ETC系统统一结算,因此公司在核算时未归集并分配至相应项目中。永大股份重申,公司提供的指导安装与技术服务具有重要性,以验收确认收入具有合理性。
此外,还有部分项目的指导安装服务成本较低(5000元以下)。永大股份称,主要是现场服务人员的差旅费,尽管发生成本的绝对金额较小,但对于压力容器设备在项目中的高效且安全使用至关重要,构成公司的重要履约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永大股份产品验收周期较长,部分项目验收周期在1年以上,部分项目存在安装调试人员离场时点与验收时点跨年或间隔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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