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重磅来袭!对股市影响几何?落地难点有哪些?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下称“民促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民促法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
民促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一经出台,便在市场中引发热烈反响及讨论。记者采访获悉,其出台实施对A股市场的影响将是多层次、多维度的,既涉及市场信心的提振,也涉及具体行业和企业的结构性机遇,同时还可能引发资本市场制度配套的优化。另外,该法后续落地在法律层面的重难点也值得关注。
受访人士认为,在当前全球产业链、贸易链深度重构背景下,民促法实际上是中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制度背书。制度型开放将为中国经济注入更强活力,也将重塑中国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图谱,标志着中国经济治理从政策驱动向法治引领的历史性跨越。
提振市场预期信心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27日下午对民促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2024年12月、2025年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孟庆斌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促法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其第一次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文本,使得我国对民营企业保障从政策支持上升到法律保障高度。它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国家长期方针,确立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法定地位,有助于破除所有制歧视的隐患。
孟庆斌进一步强调,民促法的问世,使得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形成了“政策—法律—实践”的闭环支撑体系,显著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与投资意愿。
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系主任、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吴冰在受访时认为,民促法从法律上确认了民营经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意义和基础作用,确立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市场地位和经济地位;明确了政府部门和相关组织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和作用,详细规定了政府各部门服务保障的方法、手段和要求,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政府功能,提高政府促经济、保发展的能力。
南宁学院金融专家、博士石磊在受访时表示,民促法的出台实施,是我国以法治重构市场信心的重要里程碑,它首次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平等地位,彻底打破了长期存在的“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这种制度性突破不仅稳定了市场预期,更重要的是通过法治手段重构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石。
此外,民促法专门对民营经济投融资专列一章进行详细规定。在吴冰看来,这有利于从法律上系统破解投融资难题,激发民营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还将民营经济明确纳入国际科技创新体系,这将激发民营经济的创新热情,进一步激活中国科技活力和创新潜力。
民营企业是容纳就业、提振内需的微观基础和重要载体。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在受访时表示,民促法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从法治保障、平等竞争、创新激励、环境优化、服务保障等多维度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不仅回应民营企业长期以来的核心关切,也为民营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制度性动力。
重构股市估值体系
民营上市企业是我国A股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5年2月的数据显示,A股共有上市公司5404家,其中民营企业3426家,占比逾63%。记者综合采访获悉,民促法的出台,将对A股产生多层面的影响。
重构估值体系。在石磊看来,民促法将显著增强民营企业家的投资信心,带动股市对民企盈利改善的预期,进而提升A股整体风险偏好,同时明确政府拖欠账款的清偿责任、规范涉企执法等,有助于稳定企业现金流预期,改善财务报表质量,间接提升相关民营上市公司估值。
“尤其是民促法将推动科技创新相关板块的表现,促使其加大研发投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盈利能力,相关科技股的估值和股价有望得到提升。”吴冰分析说。
改善融资渠道。孟庆斌表示,长期以来,民营企业无论在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相对国有企业都存在劣势,法律的出台有利于金融机构的融资行为回归经济本质,淡化企业所有制滤镜,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状况。
加快优胜劣汰。吴冰认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突出、治理结构完善的民营企业将更容易获得资源和市场机会,在股市中的表现将更为突出。民促法将有效推动民营经济的优胜劣汰,促使A股市场结构更加优化,股票市场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也将上一个新台阶。
降低投机波动。法案提出引导保险资金、养老金等“耐心资本”投向民企,在石磊看来,这将吸引更多长期资金配置A股,改善市场流动性结构,降低短期投机波动。同时,跨境税收政策探索可能推动国际资本参与国内私募基金投资,进一步扩大A股对外开放。
填补法律制度空白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首部民促法的出台,标志着民营经济法治保障进入系统性构建阶段。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虽然涉及到民营经济,但一直缺乏专门性、综合性的法律。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法的出台填补了上述单行法在所有制平等保护方面的制度空白,首次以基础性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将有关政策支持转化为了法定权利义务,形成“宪法—民促法—单行法”的分级保护框架:
例如,草案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平等进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的竞争中性原则转化为了具体的权利义务,通过禁止差别对待、规范行政许可等条款,推动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政府采购等领域与国有企业平等竞争,直接回应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三重门”问题。
在权益保护层面,民促法专设“权益保护”章节(第7章),针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薄弱环节建立侵权投诉处理机制、信用修复制度,并明确禁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在孙宇昊看来,这些规定为民营企业融资创新提供了容错空间。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在受访时表示,民促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和制度,“补齐短板、提振信心”,对依法保障、规范发展民营经济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司法尺度需统一规范
一般来说,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面临诸多现实层面的挑战。民促法后续落地的重难点情况,也同样引发关注。孙宇昊认为,法律落地的核心挑战,可能在于制度转化与执行效能:
其一,配套规则的细化程度对法律实施效果有决定性的作用。例如,民促法中“融资增信制度”需明确增信机构资质与风险分担机制,而“公平竞争审查”条款需进一步配套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
其二,地方执行差异可能会削弱法律权威。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存在选择性执行倾向,如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可能需要通过上级部门专项督查等方式联动解决。
其三,司法尺度的统一性也至关重要。需要防范“口袋罪”的滥用,如非法经营罪,对此可能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此外,法律责任的刚性约束也需要强化和明确,如应针对未经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政策的行为,设置更为明确的行政处罚,以避免制度的空转。
厉健进一步表示,后续落地的重难点,首先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需要适时修订,并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和文件,使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其次,在民促法施行过程中,“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些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贯彻执行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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