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4月11日,卓朗科技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4月2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4月21日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1年11月12日,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年11月15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本次重整以松江股份总股本9.35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6.47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76亿股。转增完成后,松江股份的总股本由9.35亿股增至34.11亿股。

上述24.76亿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4亿股由重整战略投资者有条件受让;10.76亿股用于向松江股份债权人抵偿债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将转增的24.76亿股股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松江股份破产专户”)。

本次权益变动前,松江股份破产专户持有的17.67亿股股票已被划转至部分重整战略投资者及债权人的证券账户。

截至2024年4月10日,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松江股份破产专户持有的3068.32万股股票已被划转至6家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另因部分债权人对应的部分债权已由主债务人清偿完毕或松江股份以抵押物变价款清偿完毕,按照松江股份重整计划的相关安排,针对上述已由主债务人清偿完毕或松江股份以抵押物变价款清偿完毕的债权所预留的1743.29万股松江股份转增股票可以相应释放,并归还至债务人(公司),按重整计划处置,这两部分变动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

本次权益变动后,松江股份破产专户持有公司6.6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8%。

卓朗科技称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3月14日,卓朗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3月14日收盘时持有卓朗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卓朗科技共对外投资了14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