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万木桥

曾经引起巨大关注的山西晋柳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晋柳能源”)股权争议案件步入深水区。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让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简称“潞宝焦化”)成功捍卫了作为山西普阳潞宝焦煤有限公司(简称“普阳潞宝”)股东的权利,赢得了普阳潞宝公司30%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3月13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冀04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简称“邯郸48号判决”)新鲜出炉,作为案件的原告方,针对河北普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普阳钢铁”)与山西孝义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鹏飞集团”)2023年1月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所涉普阳潞宝公司30%的股权,潞宝焦化具有优先购买权。

判决书还确定,潞宝焦化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内容、条件,与河北普阳钢铁与鹏飞集团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相同;法院判令其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行使,否则视为放弃。不过,鹏飞集团4月8日已经向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至于能否立案审理,将取决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决断。

晋柳能源是山西省将原首富邢利斌旗下联盛集团资产重组后成立的一家公司,虽然注册资金只有480万元,但该公司掌握的煤炭产能巨大,其煤炭板块包括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楼俊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个煤矿主体企业,在山西吕梁市境内拥有9座矿井(含7座生产矿井、1座停缓建矿井、1座在办理减量重组等待关闭矿井);批复产能810万吨/年;保有储量约5.8亿吨,可采储量约3.2亿吨;煤种为优质主焦煤。

但晋柳能源是资产整合型企业,山西省柳林县政府2021年开启了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工作。2021年12月11日,潞宝焦化以149亿元的报价,入围山西晋柳能源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随后潞宝焦化与河北普阳钢铁和其畅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其畅贸易”)共同组建了普阳潞宝,准备收购晋柳能源不低于51%的股权。

2022年7月20日,普阳潞宝与晋柳能源9名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68.3987%的股权。22日,鹏飞集团与潞宝焦化又签署了一份《战略投资合作协议》,拟收购潞宝焦化持有的普阳潞宝30%股权,价值34.29亿元,但支付了15亿元之后,双方就发生纠纷。

2022年8月15日,郭恩元、韩长安等人还沉浸在加入晋柳能源董事会的喜悦中时,潞宝焦化突然收到孝义市人民法院(简称“孝义法院”)对其持有的普阳潞宝30%股权司法冻结的消息。一打听发现是鹏飞集团申请了诉前保全,潞宝焦化创始人韩长安对此愤怒不止。

韩长安说,根据《公司法》和普阳潞宝公司章程以及双方签订的《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均要求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取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当时潞宝焦化正与其他股东沟通,鹏飞集团只付了15亿元,远还没有到召开股东会的程度,鹏飞集团申请股权冻结令他十分意外,“就像两个年轻人正在谈婚论嫁,一方却把另一方的房子给查封了,这样的婚姻还能继续吗?”

随后潞宝焦化和鹏飞集团因《战略投资合作协议》引起的纠纷正式进入诉讼程序,鹏飞集团将潞宝焦化起诉到孝义市人民法院,潞宝焦化通过提起管辖权异议,最终案件提级到吕梁中院立案审理。吕梁中院于2023年2月16日立案,同年10月17日作出(2023)晋11民初3号民事判决(简称“吕梁3号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在鹏飞集团起诉潞宝焦化案件提级至吕梁中院审理的过程中,晋柳能源内部又发生了巨大变化。据“吕梁3号判决”记载,潞宝焦化在法庭上指出,2023年1月6日,鹏飞集团超百人将晋柳能源的楼道门和安全消防门封住,限制普阳潞宝派驻晋柳能源工作人员的人身自由,强制潞宝焦化派驻人员交出经营管理权,并限期24小时撤离。晚上又到晋柳能源财务总监办公室,撬开保险柜,抢夺各类印章176枚和财务账本,并于次日(1月7日)强行把潞宝焦化所有派驻晋柳能源的工作人员赶出。

在潞宝焦化人员撤离晋柳能源的次日,邯郸48号判决显示,2023年1月7日,鹏飞集团和河北普阳钢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权代持协议书》,以37.65亿元受让普阳钢铁持有的普阳潞宝30%的股权,并约定在股权过户之前由普阳钢铁代持。协议签订后,鹏飞集团于2023年1月19日、4月27日和4月28日分别向普阳钢铁转款支付10亿元、20.65亿元和7亿元,合计转款共计37.65亿余元。

但这次股权转让并没有获得股东会认可。据邯郸48号判决书记载,潞宝焦化、其畅国际于2023年4月30日才知晓普阳钢铁……私自约定向鹏飞集团转让普阳潞宝公司30%股权的事实……该股东会决议:潞宝焦化、其畅国际同意普阳钢铁对外转让其持有普阳潞宝公司30%的股权,潞宝焦化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对普阳钢铁转让3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其畅国际放弃该优先购买权。普阳钢铁应按潞宝焦化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要求与其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2023年5月8日,普阳钢铁向鹏飞集团发出《解除协议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我公司于2023年1月7日与贵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根据该《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书》……贵我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目标公司的发展’,但令人遗憾的是,贵公司在经营管理目标公司期间并未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为维护目标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及维护公司的安全、稳定,我公司特函告贵公司:自即日起,解除贵我双方于2023年1月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权代持协议书》,不再履行;同时,我公司全额退还贵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吕梁3号判决显示,普阳钢铁指出,在鹏飞集团1月7日接管晋柳能源后,发生了私刻晋柳能源下属子公司山西联盛兴跃煤业有限公司(简称“兴跃煤业”)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等行为,并用私刻的兴跃煤业印章重开网银,将晋柳能源5亿元资金转向兴跃煤业账户后,又将其中4.15亿元通过虚构的合同转向鹏飞集团,涉嫌侵占公司资金。鹏飞集团辩称晋柳能源与该子公司有业务和资金往来,普阳钢铁认为鹏飞集团的辩解不能成立。

在发出《告知函》后,2023年5月10日,普阳钢铁向鹏飞集团退还股权转让款37.65亿余元,5月12日,鹏飞集团继续向普阳钢铁转来该股权转让款,结果又被普阳钢铁退回。5月12日当天,鹏飞集团向孝义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普阳钢铁持有普阳潞宝公司30%的股权又被冻结。2023年5月26日,鹏飞集团将37.65亿余元的股权转让款提存至山西省孝义市公证处。

2023年8月,潞宝焦化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普阳钢铁与鹏飞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代持协议书》无效;请求确认原告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判令原告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被告向第三人转让的山西普阳潞宝焦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阳潞宝公司)30%股权等。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4日立案受理,鹏飞集团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结果邯郸市中院和河北省高院分别作出裁定驳回鹏飞集团的异议申请,确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潞宝焦化起诉普阳钢铁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拥有管辖权,并由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4民初48号民事判决,确认了潞宝焦化在普阳钢铁转让普阳潞宝30%股权案中的优先购买权。

据悉,在鹏飞集团和潞宝焦化、河北普阳之间发生的普阳潞宝股权之争,目前有多个案件在同时进行,其中吕梁3号判决已被原被告双方鹏飞集团和潞宝焦化上诉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3月21日起连续两天开庭进行了审理;邯郸48号民事判决的原被告双方潞宝焦化和普阳钢铁都没有传出上诉的消息,不过作为本案第三方的鹏飞集团已经于4月8日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一位熟悉本案的律师表示,一般来说,鹏飞集团作为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是没有上诉权的,但邯郸市中院在本案在管辖阶段曾给过鹏飞集团上诉权,因此鹏飞集团一定会动用所有可能实现其目的。

本号将持续关注山西晋柳股权纠纷案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