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需要解决好“关键少数”的退休问题

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从国际上看,延迟退休年龄是世界各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普遍做法。近几十年来,多数国家都不同程度的提高了退休年龄。目前人社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具体改革方案,要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更会充分考虑我们的国情。

如果仅仅从面上的情况出发,延迟退休政策不难出台,只要将相关年龄提高,就能将政策付诸实施。而且,已经有那么多国家出台了延迟退休政策,选择一个适合我国的版本,也不是难事。关键在于,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认真的梳理与规范,避免政策出台后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事实上,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延迟退休政策来看,最大的难题是不同工种、不同劳动强度之间的平衡。因为,按照社会分工不同,不同的工种,对人的身体素质要求、对人的身体伤害等也有所不同,劳动强度也不同。因此,延迟退休的年龄是要有所区别的,不能“一刀切”。而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由于对不同劳动强度、不同身体伤害程度等的工种都有比较明确的界定,特别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在依据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区分。因此,这个层面的问题已经较好得到解决,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其他国家也都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学习借鉴。

对我国出台延迟退休政策来说,最需要重视和解决的是,是一些只有我国才存在的特殊现象、特殊情况、特殊问题,或者说是“关键少数”的退休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好,确实会形成一些负面作用与影响的。比如国有企业改革后员工走向社会,相当一部分员工并没有进入到政府托底的社会保障笼子中,而是从“国有人”变成“社会人”后,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按照现行退休制度,他们当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都快要进入到退休年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享受养老金领取政策了。如果延迟退休,他们是否也要同步延迟呢?如果同步延迟,就意味着他们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障基金会增加不少。显然,这是不大公平的。应该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解决呢,还是延长的时间由政府帮助缴纳,这个问题需要处理好,不然会带来比较大的社会矛盾。因为,这部分人数还比较多,且大多生活条件比较差,迫切等待着进入到退休笼子呢。

实行延迟退休政策后,男女之间是否不要有5年的年龄差距,能否进行结构性延迟退休政策,男性延迟的时间短一些,女性延迟的时间长一点。因为,女性的寿命已经比男性长,他们的退休时间应该不比男性早。因此,是否可以把女性和男性同退休年龄放到同一个起跑线上,也是可以考虑的。

眼下,仍然存在机关、事业、企业之分,还有国有、民营、外资企业之分,延迟退休政策标准是否一样,要不要有所区别。如果有所区别,区别在什么地方,如何区别,会不会出现新的矛盾,等等,也要引起重视。操作不好,就会加剧机关、事业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形成员工心理上的对抗。

在此基础上,延迟退休政策是先试点、再推开,还是直接推开,开始时延迟多长时间,其他方面的政策是否需要调整,如公休假政策、工资标准等,同样可能引发矛盾的方面,需要在政策制定时认真考虑,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出台后的矛盾。

延迟退休的话题,已经谈论了好多年了,从总体来看,支持者占多。但是,反对者也不少。反对者,主要是延迟退休可能对个体产生的影响,特别是自己掏钱缴纳养老保险的人群,大多会因为担心多掏腰包而反对延迟退休。这些“关键少数”,只有在政策设计上考虑周全一点,将其担心的问题解决好,不让他们多掏腰包,才不会成为阻力。特别对离退休年龄只有5年、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老同志”,全部列入到延迟退休范围之外,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延迟退休政策出台的阻力就会大大减轻。

为什么要用5年来作为延迟退休政策“关键少数”的时间点,是因为大规模国企改革主要集中于21世纪初,即便是30多岁进入社会的员工,再过5年,大多也到达退休年龄,可以满足其进入养老保险发放笼子了。因此,设定这样的一个过渡区,是合适的,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