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制剂及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3月31日,北京福元医药申请首发获通过,保荐机构是中信建投证券。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0亿股,拟募集资金17.37亿元,用于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诉讼案

事件:顾秋兰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判决过程,法院认定双方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原告(北京福元医药)应支付被告(顾秋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对于被告的绩效工资,被告2009年入职后,其绩效工资都不是以简单的提成作为标准,且本案被告要求的2019年第二季度绩效奖金仍然不是被告提出的计算标准,对于其他季度的绩效奖金被告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故对于被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的绩效工资差额本院认定为35753元。就被告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2018年10月到2019年9月被告月平均工资为5331.8元,加上应发的基本工资差额16192.65以及应发的绩效工资差额35753元,合计后不低于被告要求的8296.22元。


法院最终判决:1、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顾秋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5924.4元;2、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顾秋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的绩效工资差额35753元。

针对上述诉讼案件,公司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否合理,有什么样的考量?另外,据中国裁判文书显示,公司还与两名员工陈婉娇、于珊珊存在劳动诉讼案,原因竟然也是公司违法解除员工。其次,福元医药与代理商台州上药医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涉诉金额146444.26元,这些案件均未在招股书中披露。

高额的销售推广费疑存商业贿赂

2018年至2021年6月间,福元医药销售费用分别为10.07亿元、12.98亿元、12.37亿元、5.96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9.85%、53.53%、48.8%和45.07%,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市场推广费、职工薪酬、装卸运保费、业务宣传费、办公差旅费等。

公司销售费用中,市场推广费金额分别为7.41亿元、10亿元、9.96亿元、4.72亿元,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73.59%、77.11%、80.52%、79.3%,这部分费用主要为向第三方推广服务商支付的推广服务费。


当然,业内人士心里清楚,过高的市场推广费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那么些潜规则。销售产品时对相关医生、医务人员、医药代表进行账外返利、客户回扣、礼品、礼金等形式加以推广,并以实现销售产品为目的。

其实,北京万生药业(福元医药前身)业务员存在涉嫌行贿:

1、2018年9月18日,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作出了案号为(2018)浙1082刑初855号的《蒋礼庆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据显示,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6月,蒋礼庆在担任临海市玉岘卫生院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药品引进和药品维护方面给多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提供帮助,并收受医药公司业务员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约6.5万元。北京万生药业有限公司(福元医药前身)的业务员柳某便参与其中,分多次将共计0.3万元现金和0.1万元中石化加油充值卡送给蒋礼庆,蒋礼庆均予以收受。

2、2017年12月6日,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作出了案号为(2017)粤1322刑初320号的《黄新运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据显示,黄新运于2003年4月至2010年7月博罗县人民医院药剂科组长、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任博罗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任博罗县人民医院设备科副主任,2014年4月开始任博罗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副主任,在上述任职期间,在医药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便利,为医药销售方代理经销的医药品增加销量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医药销售方回扣共计人民币2242652.3元。北京万生药业(福元医药前身)业务员徐某就曾以回款返利的形式4次向其转账共191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