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官网显示,近日,佛罗里达州南区检察官办公室发布消息,在联邦陪审团的起诉中,57岁中国商人施建祥被指控使用涉欺诈的签证进入美国,其将继续在迈阿密监狱等待审判。

根据起诉书,Jianxiang Shi在2016年通过欺骗从而持有两张非移民签证,在两份申请中都表示他从未使用过另一个名字,他有一个名为“Long Niu”的假身份和旅行证件。检察官表示,施建祥在2017年2月使用“Long Niu”身份的旅行证件进入美国,自离开中国以来一直以“Morgan Shi”的身份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和内华达州。

年龄及姓名均与匿迹的快鹿原董事长施建祥一致。

起诉书指控施建祥以欺诈和滥用美国非移民签证两项罪名,如果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最高10年的联邦监狱监禁和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文中提示,该罪状起诉书(Superseding Indictment)只是一项指控,除非被证明有罪,否则被告将被推定为无罪。 

施建祥是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的宣传加密货币风险投资的会议上被捕。

施建祥在美国发行数字货币Fight to Fame BMS,该项目自称以动作明星为特色,提供机会去好莱坞加入动作巨星行列的商业应用平台;有去中心化区块链投票机制;FF代币(FF Token,FFT)可在电影、体育、动作明星真人秀、在线商店和在线游戏场所中流通、消费和使用。

FFT私募轮自2019年发起在2020年11月结束,场外市场价格从0.3USDT上涨到10USDT。

《叶问3》引出的非法集资大案

施建祥出身于1964年,在1999年通过收购包括“快鹿电缆”等破产企业,逐步建立快鹿系版图,后来涉足网贷领域。

而快鹿集团资金链条断裂竟然是因为一场电影——《叶问3》。

施建祥打算借助《叶问3》打造“互联网+电影+金融”这一全新的影视商业模式的标杆。

为了玩转这场资本游戏,他花了2亿买下《叶问3》的大陆发行权,然后通过自己控制的港股上市公司十方控股收购了一家小型的电影发行公司,并改名为大银幕电影发行公司作为《叶问3》的发行方。这样一来《叶问3》的票房就和十方控股的股价挂钩了,票房高涨,必然会带动公司股价大涨。

与此同时,快鹿旗下多支P2P、私募基金在影片发行前通过“金鹿系”、“中海投系”“苏宁众筹”“京东众筹”等渠道,以众筹、P2P的形式卖出相关电影收益权转让理财产品,从普通用户的口袋里掏出了大把的钞票,仅在苏宁众筹平台上就超过4000万。

比如快鹿旗下当天财富发行名为“咏春盈泰”的电影收益权转让计划,期限9个月,产品规模2亿元。

也就是说,施建祥投资《叶问3》的资金其实来自将票房收益权打包成P2P和众筹产品卖给想做理财的人。

这些钱在理财产品到期之后不但要还给投资者,还要付给投资者8%的固定年化收益,还要给出与票房挂钩的浮动收益。

2016年3月4日《叶问3》终于上映,16小时票房破亿,34小时破2亿,60小时破4亿……

一部票房大片妥妥就要诞生了。

但是上映第二天,就有网友晒出一张某电影院售票情况截图,一张电影票卖价200元,且都在午夜,且每10分钟就排一场,关键是场场爆满。几个不太引人注目的影院超越北上广进入中国票房排名,甚至原本无人知晓的盐城影院都爆出50万。

网上大量质疑该片票房造假的声音不绝于耳,广电总局终于出手查出《叶问3》票房造假行为。

“假票房”事件的大肆曝光令《叶问3》与快鹿集团陷入舆论漩涡和兑付危机。快鹿集团旗下理财平台金鹿财行遭遇投资人人围堵挤兑,众多投资人齐至金鹿,要求兑付。

2016年4月5日,票房造假曝光一个月后快鹿集团发布任免通知,同意施建祥辞去快鹿集团董事局主席。十方控股也发布公告称,快鹿集团董事长施建祥因个人健康原因,辞去十方控股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职位。

此时施建祥已经远走美国。

非法集资434亿 造成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152亿

2016年9月,快鹿集团被上海警方立案。

2018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快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长宁东虹桥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虹桥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徐琪(美国籍)、张蕾、黄家骝、孙晔等12名个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间,涉案人施建祥(另案处理)为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组建了个人实际控制的以快鹿集团为核心并统一管理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以及金鹿系、当天系、中海投系等融资平台的快鹿系集团。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施建祥指使东虹桥小贷公司提供虚假债权材料、东虹桥担保公司匹配虚假担保函件,再由金鹿系等融资平台包装成各种理财产品,连同中海投系融资平台擅自发行的基金产品等,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采用召开推介会、发送传单和互联网广告、随机拨打电话、举办或赞助演出等方式通过门店、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销售,从而非法集资共计434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所得钱款均被转入施建祥、快鹿集团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除282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各项运营费用、股权收购和影视投资等经营活动、转移至境外和购置车辆以及个人挥霍、侵吞等。至案发,本案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52亿余元。

上述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造成近4万名被害人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秩序,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2019年1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结果显示,对快鹿集团、东虹桥小贷公司、东虹桥担保公司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2亿元、2亿元。

对黄家骝、韦炎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徐琪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对周萌萌等其余12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9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的追逃名单,施建祥的名字赫然排在通缉名单第3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