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股份)申请撤回申请后,5月10日上交所发布公告终止对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在科创板的上市审核。这家公司为何主动“撤离”,又给正在冲关科创板的拟上市公司带来哪些启示?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研究发现,冠龙股份内控风险突出,相关事项延伸到控股关系及关联方、财务指标依赖性、科创板属性及研发费用等方面。

  与台湾明冠“关系暧昧”

  截至终止审核前,冠龙股份共经历三轮问询。在第三轮问询中,上交所对冠龙股份科创板属性、与台湾明冠的关系及研发费用等提出3个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与台湾明冠的关系在三轮问询中均被提及。

  招股书显示,冠龙股份的前身冠龙有限成立于1991年7月29日,由台湾明冠独资设立。值得注意的是,冠龙股份、台湾明冠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台湾籍自然人李政宏、李秋梅夫妇。本次发行前,李政宏夫妇合计持有冠龙股份72%的股份,合计持有台湾明冠51.50%的股份。此外,冠龙股份的董、监、高等多名高层管理人员都曾在或仍在台湾明冠任职。报告期内,台湾明冠为冠龙股份在中国台湾地区的下游经销商,主要从事阀门经销及服务,从冠龙股份采购产品并在中国台湾地区进行销售。

  冠龙股份在第三轮问询回复函中表示,根据申报材料,中国台湾地区主管部门并未开放陆资来台投资或设立营造业工程相关产业,大陆厂商尚无法赴台投资或设立营造业,因此不能通过股权收购或增资的方式控制台湾明冠。上交所对此表示质疑,并要求冠龙股份进一步说明收购台湾明冠存在限制的具体原因。

  除上述问题外,上交所还注意到冠龙股份与旗下的控股子公司冠龙自控、江苏融通在研发人员人均薪酬方面存在差异,要求其进一步说明差异原因。

  过度依赖关联方

  据了解,2017—2019年和2020年1—6月(下称报告期),冠龙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2273.93万元、82977.1万元、94554.75万元、42994.0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687.55万元、10692.01万元、15516.1万元、6709.48万元。报告期内,冠龙股份向台湾明冠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05.62万元、2136.67万元、2834.01万元、1815.66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冠龙控股持有冠龙股份90%的股份,为冠龙股份的控股股东。李政宏和李秋梅合计间接持有冠龙股份72%的股份,为其实控人;同时,李政宏和李秋梅合计持有台湾明冠51.5%的股份,为台湾明冠的实控人。也就是说,冠龙股份的关联公司台湾明冠每年至少为其提供上千万的收入。

  除了提供收入之外,报告期内,冠龙股份向台湾明冠采购的金额分别为318.8万元、530.75万元、322.24万元、158.07万元。换言之,身为关联方的台湾明冠,既是冠龙股份的客户又是其供应商。

  另外,报告期内,冠龙股份帮台湾明冠垫付人员工资及报销的费用合计分别为354.43万元、370.6万元、360.82万元、142.97万元。那么,冠龙股份与台湾明冠之间的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公司为何要帮助台湾明冠垫付费用?

  同时,报告期内,冠龙股份先后向李政宏收购了其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3家公司,分别是江苏融通、冠龙自控、Karon Trading,上述三家被收购的公司均涉及阀门相关业务。对此,冠龙股份也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上述收购主要是为了避免同业竞争。

  实控人实控3家公司

  据天眼查数据,冠龙股份实控人兼董事长李政宏共有7条任职信息,其中担任法定代表人6家公司,担任股东1家,担任高管7家,实际控制权3家。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注意到,李政宏周边风险312项,预警提醒也多达54项。

  他曾担任股东的上海谷窝实业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担任高管的青海玉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曾因侵害商标权纠纷而被起诉、曾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曾因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而被起诉,担任高管的青海玉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其他案由而被起诉。

  市场质疑,冠龙股份由夫妻控股,且董事长实控多家公司,并且还有曾被起诉,如此一来,怎能保证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将继续跟踪报道冠龙股份撤销IPO后的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