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为适应钢铁行业发展新形势,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安排,工信部对原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18年和2021年版本比较与解读:

1、增加了细则条例4条。

2、重点控制区域差异:强管制区域大幅增加,除东北以外,基本包括了全部核心钢铁企业

3、置换比例:

1)置换比例更加严格,钢铁本次办法严格区域按照1.5:1置换,类比2018年水泥减量置换要求。

2)重点提到不允许区域间产能出让。倒逼各个省份先完成自身任务。实现全国总控的目标。

3)分类别和情况进行置换,防止一刀切,也增强了办法的执行力。

4、置换条件:关于置换的倾向性明显

1)电炉的置换路径更为通畅,受到约束小。

2)工艺改进需要全局退出,转炉换电炉属于两次办法都鼓励的。

3)鼓励氢能冶金等非高炉冶炼项目,长远布局钢铁业碳达峰碳中和。

5、监督部门:监督要求更高

核心监督部门仍在地方,省级作为主要执行和监督主体,接受工信部抽查和监督,本次多了一个公示20个工作日的硬性要求,更加公开化,接受全民监督。

总的来说,本次办法扩大了强管控区域,基本涉及钢铁核心生产企业。置换比例进一步细化和加严,对标2018年对于水泥的置换比例。置换政策倾向性明显,且监督更加透明,利好行业龙头。

后面我们需要密切关注对于行业的影响:


1、未批先建、未拆先建的产能面临强监督,会成为各区域最早执行的主体。尤其以钢铁大省最为突出。

2、禁止产能新增和控制产量增加是行业趋势,也是政策双生花。控制产能政策出台后,产量控制也就很快出台了。一个从源头,一个从工艺与市场等维度全面控制钢铁产量的增加。

3、确保钢铁行业格局大幅改善,2021-2022年是钢铁行业新的元年,集中度有望大幅提高。预计截至明年,国内钢铁CR10能实行60%的目标。

4、钢铁行业的格局改善政策决心很大,行业面临新的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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