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亲密伙伴,怎引来官司一场

“盲盒第一股”泡泡玛特,遭到了早期投资者起诉。2020年8月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金鹰国际商贸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立案。北京泡泡玛特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称本案应当移送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一申请遭到南京中院驳回后,北京泡泡玛特公司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12月24日,江苏省高院驳回北京泡泡玛特公司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金鹰商贸曾于2014年向泡泡玛特投资1990万元,是泡泡玛特成立以来获得的最大一笔投资。金鹰商贸因此也持有泡泡玛特19.9%的股权。次年,金鹰商贸又追加投资1000万元,持股增至20.74%。显然,这次的投资对价要远高于上次。

不管两次投资的对价如何,都说明金鹰商贸对泡泡玛特是信任的,也是看好的。而泡泡玛特与金鹰商贸的合作也是愉快的。特别是在泡泡玛特需要投资的时候,金鹰商贸能够连续两年投资,对泡泡玛特的发展是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也许正是因为对金鹰商贸的信任,也可能是表达对金鹰商贸的感谢,更是为了企业能够尽快得到市场的认可,因此,金鹰商贸也就在投资泡泡玛特后,获得了独家经营泡泡玛特在江苏、浙江、安徽、云南、四川和陕西,以及甲方上海连锁店所在商圈的标的商品的批发零售业务,泡泡玛特及其关联方不得在以上经营区域内开展同类或近似业务。

很显然,此举也为今天的官司留下了隐患、埋下了地雷,成为了今天两位合作伙伴走上法庭的导火索。出现今天这样的现象,当然是谁也没有想到的,也都是不希望出现的。可是,就真真实实地出现了,除了遗憾,就是可惜。

但是,市场不相信眼泪,利益也不相信眼泪,在市场和利益面前,只有法律才有可能让双方的矛盾化解,也只有法律才能够将双方的利益纠纷消除。对此,双方都表示,相信法律,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结论。关键是,不管最终的审理结果如何,曾经的合作伙伴,变成法庭上的原被告,还是令人感到伤感的,是一次无声悲剧。除非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不然,必定一地鸡毛。

按照媒体披露的消息,江苏一位知名企业主告诉记者,原金鹰高管苏凯是金鹰退出泡泡玛特的重要推手,他成功说服金鹰实控人退出了泡泡玛特。而苏凯如今是为红杉资本中国基金投资合伙人,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则是泡泡玛特最大投资机构。苏凯为什么要说服金鹰商贸退出泡泡玛特,是否与他后来的进入红杉资本有关,以及早就预料到一旦金鹰商贸退出泡泡玛特,两家就必然会发生矛盾、会出现业务方面的纠纷。

对泡泡玛特来说,如果能够赢下这场官司,对后面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好处。如果输掉了,可能会出现比较不利的后果,失去很大的一块市场。关键是,会使泡泡玛特的市场影响力受到影响。毕竟,盲盒不是只有泡泡玛特一家生产,市场已经出现名目繁多的盲盒,鱼目混珠,浑水摸鱼者有之,滥竽充数者有之,扰乱市场者也有之,什么都有。如果泡泡玛特不能更大范围占领市场,对盲盒世界的健康发展是非常不利的,盲盒会变成盲区。

当然,金鹰商贸敢于打这场官司,也决非毫无胜算,甚至胜面可能比泡泡玛特更大。因此,金鹰商贸一定会尽最大努力打赢这场官司。在这样的情况下,泡泡玛特应当更多的加强与金鹰商贸的沟通与协调,尽量不要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处理此起纠纷。对金鹰商贸来说,也不要因为已经退出泡泡玛特,就非得通过官司把泡泡玛特打败,从而获得自身最大利益。不管怎么说,双方曾经是合作伙伴,感情还是有的。市场竞争未必都需要血腥,和平相处也是一种竞争。基此,相关法院也要加强协调和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能够在调解范围内解决双方的纠纷,化解双方的矛盾,通过调解,实现双赢,而不是双败,更不是双方都伤痕累累。泡泡玛特是一家新企业,应当谦虚,主动让点步。金鹰是一家老企业,要大度一些,不要欺生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