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1月25日晚间,ST鸿达发布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参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606人,代表股份1.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05人,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06人,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7%。

《关于向下修正“鸿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045.22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2%;反对1.3亿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3%;弃权192.65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9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045.22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4%;反对1.3亿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3%;弃权192.65万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9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

最终,该议案未获表决通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吴涵律师、陈跃仙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1月19日,ST鸿达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在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8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第9.1.14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2日,ST鸿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22日收盘时持有ST鸿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ST鸿达曾用名: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