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迪嘉药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招股书,准备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冲刺创业板上市,迪嘉药业计划募资约6.31亿元。

招股书显示,迪嘉药业拟将募资所得金额中的3.55亿元用于高端原料药绿色工艺产业化二期项目,1.25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民生证券为其保荐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迪嘉药业计划将募资所得金额的一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而贝多财经发现,迪嘉药业还在2021年、2022年两次分红,其中2022年的分红金额高达2亿元。左手分红,右手募资,迪嘉药业意欲何为?

2022年向股东突击分红2亿元

据招股书介绍,迪嘉药业致力于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原料药产品包括洛索洛芬钠、替米沙坦、非布司他、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福多司坦、格列吡嗪、坎地沙坦酯、盐酸氟桂利嗪、盐酸托莫西汀等。

根据下游制剂作用部位及机理,迪嘉药业的产品主要涵盖肌肉骨骼系统类、心血管系统类、消化道和代谢类、呼吸系统类和神经系统类等领域。同时,该公司兼营双咪唑、对溴甲基异苯丙酸等医药中间体业务和少量生物制品业务。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迪嘉药业的营收分别为3.07亿元、3.74亿元和5.1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801.79万元、6998.74万元和1.15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389.67万元、4788.52万元和9920.67万元。

按产品划分,迪嘉药业的收入主要分为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生物制品,其中原料药的贡献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内,迪嘉药业的原料药收入分别约为2.44亿元、2.78亿元和3.6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48%、75.66%和71.97%。

按销售地区来看,迪嘉药业的收入主要来自境外。报告期内,该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8108.40万元、1.11亿元和1.7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80%、30.32%和33.57%,境外销售收入金额持续增长且占比较高。

值得一提的是,迪嘉药业曾多次分红。招股书显示,迪嘉药业分别于2021年、2022年进行了两次现金分红,其中2021年的现金分红金额为2000万元,2022年现金分红金额则为2亿元,较2021年增加9倍。

相比之下,迪嘉药业2022年的净利润则约为1.15亿元,而2021年则为6998.74万元。据此计算,迪嘉药业2022年的分红金额超过2022年的净利润,也高于2021年与2022年的净利润之和。

王德军、王琳嘉父女控制89%股份

贝多财经发现,迪嘉药业向股东现金分红的金额多数都流向了其控股股东。据招股书披露,2022年1月,迪嘉药业召开股东会向股东现金分红2亿元,其中向控股股东迪沙集团现金分红1.7亿元。

本次上市前,迪沙集团持有迪嘉药业47.16%的股份,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穿透股权可知,王德军、王琳嘉父女为迪沙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迪嘉药业的最终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后者89.06%的股份。

天眼查信息显示,迪嘉药业的股东包括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迪沙集团”)、迪沙药业集团山东迪沙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5%、15%。其中,王德军、王琳嘉所控制的威海迪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迪沙集团99.54%的股份。

而据招股书披露,王德军、王琳嘉合计持有威海迪沙投资有限公司75.36%的股权,威海迪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迪沙集团99.54%的股权,迪沙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迪沙集团山东营销公司合计持有迪嘉药业55.48%的股份。

同时,王德军直接持有迪嘉药业24.57%的股份,王德军之女儿王琳嘉直接持有该公司8.88%的股份,两人合计直接持股33.45%的股份。另外,王德军持有新迪雅16.67%的出资额,系新迪雅执行事务合伙人,而新迪雅持有迪嘉药业0.14%的股份。

据此,王德军和王琳嘉合计控制迪嘉药业89.06%的股份,是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目前,王德军担任迪嘉药业董事长,王琳嘉则为迪嘉药业董事。而在2022年1月宣布现金分红2亿元时,迪嘉药业则由迪沙集团、迪沙集团山东营销公司分别持股7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