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主要从事细胞培养产品与服务,主要生产细胞培养基,并建成抗体药物开发CDMO服务平台,助力新药开发。目前,公司正在冲刺科创板IPO。

据招股书,奥浦迈重视研发,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海科技创业导师”等6项荣誉称号,同时,公司实控人肖志华也荣获“浦东百人计划专家”、“上海科技创业导师”称号。公司拥有专利技术72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65项,外观专利2项。

从业务方面来看,公司主要业务分为细胞培养基和CDMO服务两项,服务客户包括中国医药(600056.SH)、中山康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岸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免疫方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疫方舟)等。

从业绩来看,报告期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852.11万元、12497.05万元、21268.33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226.6万元、985.59万元、6420.4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26.54万元、1168.46万元、6039.37万元。2021年公司业绩飞速增长,上述三项指标分别同比增长70.19%、551.43%、416.87%。

但是,经我们研究发现,公司2021年业绩上涨或另有原因,2021年公司将所谓核心技术秘密培养基配方以0成本转让,关联方还跻身前五大客户,此外,招股书或遗漏关联方、关联交易,信披也频现矛盾。

核心技术秘密被出卖,交易毛利率100%

据招股书,公司所处的细胞培养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培养基产品配方是对公司至关重要的核心技术。据介绍,细胞培养基包括70-100种不同化学成分(包括糖类、氨基酸、维生素、无机盐、微量元素、促进生长的因子等),公司需要反复、大量实验及分析,才能确定合适的配方组份。此外,培养基配方一旦泄露将对公司业务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

奇怪的是,2021年,由于部分客户希望将相关定制化的培养基配方所有权转让予客户,公司就将相关配方进行了转让,这或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通过转让培养基配方,公司2021年形成销售收入973.7万元,占当期培养基产品收入的7.62%,剩余收入还形成合同负债1003.87万元。

此外,公司认为本次转让为所有权转让,配方转让未产生成本,故该笔收入无相关成本,也就是说,公司所获得的该笔收入将全部转化为公司利润,该笔收入的毛利率达到100%。

除了上述资产转让外,2021年免疫方舟成为公司第四大客户,当期公司向其销售1394.5万元,占收入的6.56%。而据招股书,2017年5月至2020年8月,公司实制人贺芸芬曾于免疫方舟担任董事,任职至2020年8月结束。

存在类似情况的大客户还有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智化学),2019年睿智化学为公司第三大客户。而据招股书披露,公司实控人肖志华2013年于睿智化学任职资深总监,实控人贺芸芬在2013年—2016年担任睿智化学的资深科学家、首席研究科学家,核心技术人员梁欠欠在2013年—2014年任睿智化学研究员。

公司或遗漏众多关联方,关联交易或也被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认定为关联方。报告期前十二个月内,具有上述情形的也应当被认定为关联方。

根据工商信息,2018年,实控人肖志华为北京军科华仞生物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而上述公司未被列入奥浦迈关联方。此外,肖志华持有厦门海肽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4.5%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监事,如果该肖志华与奥浦迈实控人为同一人的话,公司或又遗漏重要关联方。

据工商信息显示,2020年公司董事李江峰担任广州市三甲医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据天眼查显示,上述公司涉案60余起,未履行涉案金额2420余万元,被法院判决限制消费20余次,失信被执行8次,先后6次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而奥浦迈同样未将其列入关联方。

据工商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法人华杰(天津)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上海铧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阜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瑞盈(天津)医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关联法人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控制山西太钢医疗有限公司,而上述公司也未被列入关联方。

此外,据公司关联方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纳微科技,证券代码:688690.SH)披露,2021年末纳微科技应收奥浦迈账款余额为4340元, 2021年纳微科技向公司销售33840.71元,而奥浦迈招股书并未提及上述关联交易。

矛盾频现,信披质量有待提高

据招股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仅拥有一条200L/500L的GMP原液生产线,且CDMO服务整体上不存在一般意义的产能及产销量。但是,据公司官网介绍,公司CDMO生产基地拥有2条2000L、2条500L和2条200L生产线,产能可达5400L。

此外,2020年公司向第五大客户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岸蛋白)销售452.42万元,而据近岸蛋白披露,2020年其仅向公司采购436.3万元。

据招股书,募投项目细胞培养研发中心建设期为2年。但据该项目环评报告,该项目工期仅3个月。不知公司是否还存在虚增建设期以降低折旧费用计提之情形?

同时,公司专利或存集中申报现象,公司现有5项发明专利,其中3项为报告期内取得,占比60%;现有实用新型专利65项,其中46项为报告期内取得,占比70.77%,

除此以外,公司客户、供应商也值得关注。

据招股书、环评报告,募投项目“细胞培养研发中心”的场地出租方为上海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力斯生物),而报告期内,艾力斯生物为公司客户和第二大应收账款欠款方。

2020年、2021年,上海赢普贸易商行(以下简称:赢普贸易)为公司第二大供应商,分别向公司销售169.19万元、414.23万元。而据工商信息,该公司2019年、2020年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已于2022年1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