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官网公开了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下属两名注册会计师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中准会计师为抚顺特钢出具的2010年至2016年审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该会计师事务所除被责令改正之外,还被合计罚没1452万元,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遭警告,并分别被处7万元罚款。

连续7年年报存虚假记载,中准会计师受处罚

2021年9月29日,证监会官网公开了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及其下属两名注册会计师臧德盛、董震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出具日期为9月14日。

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0年至2016年,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抚顺特钢,证券代码:600399.SH)通过伪造、变造原始会计凭证及记账凭证等方式,在上述六份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增存货、虚减成本、虚增利润总额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其中,2010年至2012年,抚顺特钢在年报中以虚增存货、虚减成本的方式,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7100.23万元、4.88亿元和5.60亿元,并持续将实际亏损披露为盈利。此后4个财务年度内,抚顺特钢继续采用虚增存货,虚减成本,并以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调节利润,各期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84亿元、1.71亿元、1.45亿元和1.55亿元,除2015年度未实际亏损之外,其他三年内,都一次次靠财技实现“扭亏为盈”。

而中准会计师为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报的审计机构,对抚顺特钢上述7年的审计报告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但在上述各期年报审计程序中,中准会计师存在包括存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多项存货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缺失、分析程序及对原材料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原材料大额结转及大额结存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按规定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执行必要的实质性程序等诸多涉嫌未保持职业谨慎、未能勤勉尽责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被一并处罚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臧德盛、董震是抚顺特钢年报审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证监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中准会计师责令改正,没收其对抚顺特钢上述7年年报审计业务收入合计363万元,并处以1089万元罚款,累计罚没总金额为1452万元。对臧德盛、董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万元罚款。

中准所或已被拟上市公司“边缘化”

中准会计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按以往惯例,在审的拟上市公司通常需要中止审核,补充财务核查。但本次中准会计师的情况却有所不同。

先看科创板。经我们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处于“已受理”、“已问询”、“暂缓审议”、“中止”、“上市委会议通过”和“提交注册”等六大类上市前非终止状态的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共有154家。但其中没有任何一家科创板拟上市公司由中准会计师担任审计机构。

再看创业板。处于“新受理”、“已问询”、“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中止”、“暂缓审议”、“通过”和“提交注册”等七大上市前非终止状态的创业板拟上市公司共有396家,其中也没有任何一家创业板拟上市公司由中准会计师出具IPO审计报告。

此外,截至2021年9月23日,沪深两市主板合计197家拟上市公司中,同样没有任何一家拟上市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

只有新三板精选层的挂牌公司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吉林碳谷,证券代码:836077.NQ)由中准会计师担任其申请在精选层挂牌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审计机构。不过,吉林碳谷的申请已于2021年7月14日核准,该公司股份也已于2021年8月31日在精选层挂牌交易。

虽然中准会计师直到2021年9月才受到行政处罚,但是抚顺特钢财务造假案却早在2018年1月就已东窗事发。

2018年1月31日,抚顺特钢披露《关于公司前期财务数据重大调整及停牌核查的公告》。该公告显示,经该上市公司自查发现,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可能涉及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数据重大调整。

此后,辽宁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监管工作函纷至沓来,直到2018年3月22日,抚顺特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并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因公司在七年一期定期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证监会处罚。中准会计师作为当事审计机构,被后续调查波及恐怕难以避免,这也就难怪2020年以后的拟上市公司几乎都绕开中准会计师了。

由中准会计师审计2020年年报的19家上市公司该咋办?

在新股发行市场,中准会计师受处罚事件的影响只能算波澜不惊,但是在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中,还是不少由中准会计师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企业。

据我们不完全统计,2020财务年度,A股共有19家上市公司委托中准会计师审计当期财务报告。

这19家上市公司分别为:吉林化纤(证券代码:000420.SZ)、吉林敖东(证券代码:000623.SZ)、东北证券(证券代码:000686.SZ)、惠天热电(证券代码:000692.SZ)、通化金马(证券代码:000766.SZ)、紫鑫药业(证券代码:002118.SZ)、*ST利源(证券代码:002501.SZ)、吉药控股(证券代码:300108.SZ)、嘉寓股份(证券代码:300117.SZ)、湘财股份(证券代码:600095.SH)、国中水务(证券代码:600187.SH)、*ST华资(证券代码:600191.SH)、ST通葡(证券代码:600365.SH)、*ST游久(证券代码:600652.SH)、大连热电(证券代码:600719.SH)、通化东宝(证券代码:600867.SH)、亚泰集团(证券代码:600881.SH)、珍宝岛(证券代码:603567.SH)和抚顺特钢。

除了紫鑫药业和吉药控股的2020年审计报告分别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之外,中准会计师对其他17家上市公司的2020年审计报告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那么,随着证监会对中准会计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19家A股上市公司,以及正在精选层挂牌的吉林碳谷,它们的2021年年报将由谁来审计?我们还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