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多家民营眼科医院扎堆谋上市。随着华夏眼科和普瑞眼科依次过会,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何氏眼科)也将于今天迎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

2018年-2020年,何氏眼科营业收入分别为6.14亿元、7.46亿元和8.38亿元。公司业务主要深耕于辽宁省内,实现盈利的子公司包括沈阳何氏、大连何氏、葫芦岛何氏、 金州何氏、何氏视光、爱目商贸等 11 家子公司,其中,沈阳何氏、大连何氏、爱目商贸的净利润占比较高,而对于省外业务拓展进度较慢。

除了经营区域局限性外,公司还存在医疗纠纷不断、疑似同业竞争情况未详尽披露等问题。

原分总在职期间仍自营眼科医院

与深圳何氏相距不足600米

深圳市何氏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管理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眼科医院,是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公开资料显示,深圳管理公司原总经理为李伟力,2020年5月变更为于翠。

这位李伟力是何许人也公司并未作出说明。于是小编进一步查询发现,李伟力为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屈光学组委员,同时还任深圳市爱视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深圳爱视眼科集团总院长,黑马眼科医院院长。

那么小编存在疑问,李伟力究竟是何时在深圳管理公司开始任总经理职务?如果只是医生多点执业也就罢了,但是分公司管理人员同时也是当地眼科医院院长,已经涉嫌形成同业竞争。小编通过百度检索李伟力,还发现在南方都市报关于深圳罗湖区桂园街道各级人大代表“集资抗疫”和澎湃新闻关于罗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两篇报道中明确写着李伟力的身份:罗湖区人大代表、圳何氏眼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主任医师、何氏眼科医院集团副总裁。

看来李伟力在公司的职务并不一般,并且虽然李伟力在工商信息中看似于2020年5月辞任了深圳管理公司总经理职务,但是根据澎湃新闻2020年1月30日的这篇报道,李伟力依然在公司任主任医师。

那么李伟力在公司的任职为何招股书中只字未提?

李伟力所控制并担任高管的深圳李伟力眼科诊所、深圳爱视眼科诊所、深圳市爱视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疑似与深圳何氏以及深圳管理公司形成同业竞争关系,尤其,深圳李伟力眼科诊所距离深圳何氏仅500米距离。公司是否涉嫌信披违规?

除此之外,小编还发现公司原监事龚琪也曾设立同业企业。公司招股书称,2018年3月15日,监事龚琪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龚琪自公司卸任监事后继续担任何氏眼产业副总经理等职。而小编通过公开信息看到,龚琪曾在2015年1月设立了沈阳大东龚琪眼科诊所(下称龚琪眼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2018年3月龚琪眼科注销,紧接着龚琪辞去监事职务。

同时,龚琪眼科所在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99号3门,与沈阳何氏北海街眼科诊所原注册地址相同,与公司2021年5月注销的沈阳何氏眼视光有限公司北海街店地址相同,并且还与沈阳何氏多家眼科诊所、何氏视光及多家分店共享工商登记电话。

其原注册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85号4门,也与被何氏时光收购的沈阳市大东区宏大何氏眼镜店地址相同。

龚琪眼科2018年3月注销,2018年10月,沈阳何氏北海街眼科诊所使用同一固话号码在同一地址成立,直到2020年9月其注册地址才变更为北海街55号。那么北海街眼科诊所的设立是否涉及对于龚琪眼科的并购?

为何招股书中对于龚琪眼科的存在完全没有披露?同一地址上的龚琪眼科、何氏视光北海街店、北海街眼科诊所以及宏大何氏眼镜店,他们的设立与注销动作背后是否隐藏着其他动机,还需要公司进一步给出解答。

医疗纠纷不断

大额广告宣传费用出处不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多起医疗纠纷,已完结且涉及的医疗纠纷经济赔偿/补偿的医疗纠纷分别为23起、20起和14起,涉及患者数量57人,产生的经济赔偿/补偿对应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64.42万元105.11万元和60.79万元。此外,公司还曾因未经许可开展医疗美容科诊疗活动以及疑似存在欺保骗保行为遭到行政处罚。

2018年-2020年,公司广告宣传投入逐年增长,但除了品牌推广外,公司似乎更应该加强对于医疗服务质量的把控。目前在百度依然能看到部分患者针对公司的控诉,言辞相当激烈。而对于此部分患者投诉,小编并未看到公司有所回应,事实与否还需进一步印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逐年上涨的广告宣传投入,公司的披露较为模糊。报告期各期,公司广告费分别为1872.09万元、2555.20万元和 2383.99万元,主要通过广告、传媒公司以及广告代理商为公司提供品牌宣传及业务推广。公司在业务宣传费主要对手方中提到了天猫和阿里妈妈。2019年和2020年,公司通过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投放广告宣传费用分别为65.89万元和298.16万元。

于是小编通过淘宝APP搜索到名为“何视界旗舰店”的天猫店铺,该店铺以沈阳何氏营业执照注册,为公司天猫旗舰店。但是此店铺并未公示开业时间,且截至目前,只有83名粉丝,成交数量也较低。

小编在京东同样搜索到公司在京东设立的官方旗舰店。该店铺开店时间为2020年4月份,已有1.1万人关注,产品包含眼镜、配镜抵用券、护理液及飞秒手术套餐等。

通过以上查询可知公司在天猫和京东均设有线上旗舰店,但公司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线上收入金额。那么2019年-2020年两年时间,公司花费三百余万元通过天猫进行品牌推广的成效在哪里,难道就是获得了区区83名粉丝和百余成交量?

小编认为,公司应详尽披露线上广告投入所产生的销售金额,以及投入产出比,以证实公司广告宣传投入与实际产生的销售金额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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