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镜片”)是一家综合类眼镜镜片生产商,目前正在东方证券的保荐下冲刺深交所创业板IPO。我们研究发现,明月镜片招股书多处前后矛盾,且其产品曾多次抽检不合格。

招股书屡现矛盾,信披质量堪忧

明月镜片称,据镇环办[2020]107 号文件,其属于2020年5月新增的重点排污单位,然而其又称,报告期内,明月镜片及其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由于明月镜片招股书所称报告期应为2018年-2020年,上述叙述之间似乎存在明显矛盾。

资料来源:明月镜片招股书

明月镜片在招股书“报告期经销商的增减变动情况”章节称其2018年新增经销商2个,2018年末经销商数量为95个,然而在“按销售模式分类的销售情况”章节又称其2018年末95家经销商客户中有6家合作年限在1年以内,这是否意味着其2018年末的95家经销商客户中有6家是当年新增的呢?

资料来源:明月镜片招股书

另外,明月镜片聘请的中介机构的执业能力也存疑。Essilor 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依视路集团”)是明月镜片主要客户之一。明月镜片招股书称,由于依视路集团控制的企业较多,且存在通过境内外多层主体嵌套的形式实现对境内企业的间接控制,明月镜片及其中介机构在首次申报时,未能完全识别所有的控制关系,因此造成依视路集团相关数据统计不准确,首次申报时,依视路集团及其关联方未能进入明月镜片前五大客户序列。更新2020年半年报时,明月镜片及其中介机构参考同行业企业披露情况及进一步梳理客户股权情况,对依视路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数据进行了更新与更正。

然而,明月镜片招股书上会稿中关于主要客户的披露似乎仍存在问题。明月镜片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经销、代销三种,根据其招股书披露,仅一家公司采用代销模式。明月镜片称其2019年对依视路集团的销售金额为2308.56万元,剔除对代销模式的销售金额1161.92万元后为1146.63万元,高于其所披露的2019年对经销模式第十大客户的销售金额471.88万元和直销模式对第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511.62万元之和,但依视路集团及其关联方并未出现在明月镜片2019年经销模式前十大客户或直销商前五大客户中。

资料来源:明月镜片招股书

除了上述问题外,明月镜片对主要经销商的披露也存在矛盾。明月镜片称,其中介机构对其2018年-2020年各期前20大经销商(共计23家经销商)的各期期末库存、存货周转以及终端销售情况进行了核查,与明月镜片的存货周转率相比,其中9家经销商存货周转率优于明月镜片的存货周转率,7家存货周转率略低,7家较慢。根据明月镜片披露的数据,2018年9家存货周转率较高的经销商占23家主要经销商收入比例为40.14%,7家存货周转率略低的经销商该占比为32.88%,7家存货周转率较慢的经销商该占比为24.44%,合计值为97.46%,未达到100%,实际上明月镜片披露的2019年主要经销商收入占比数据也有相同的问题。

资料来源:明月镜片招股书

除了招股书披露的信息前后矛盾外,明月镜片招股书中的一些内容和外部信息也存在矛盾。

丹阳市洁优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阳洁优”)是明月镜片的供应商,明月镜片称其实控人曾少华担任丹阳洁优的监事。然而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曾少华担任丹阳洁优执行董事,而工商信息的变更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远早于招股书签署日期2021年6月22日。

资料来源:明月镜片招股书

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明月镜片招股书称其现片运费由客户承担,定制片运费由明月镜片承担,然而据(2021)苏11民终388号判决书显示,根据其与客户合同约定,现片运费由明月镜片承担,车房片(即定制片)运费由客户承担。

资料来源:明月镜片招股书

资料来源:裁判文书网

产品多次抽检不合格,经营中曾拒不出具增值税发票

明月镜片及其关联方的产品曾出现多次抽检不合格的情况。上海明月实业有限公司是明月镜片的控股股东,曾用名上海明月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光学”),江苏赛蒙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赛蒙”)、上海赛蒙光学眼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赛蒙”)是明月镜片的全资子公司。据2016年江苏省工商局抽检结果显示,明月光学生产的光学树脂眼镜片存在折射率相对偏差问题;据2016年上海市质监局抽查结果显示,江苏赛蒙生产的捷诺树脂眼镜片存在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等问题;据2014年湖北省工商局抽检结果显示,明月光学生产的光学树脂镜片摩擦雾度值不合格;据2010年上海市工商局抽检结果显示,明月光学、上海赛蒙生产的维腾、菲克镜片分别存在耐磨性不合格、色散系数不合格的问题。

资料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此外,明月镜片在经营过程中曾拒不出具增值税发票。据裁判文书网披露,明月镜片多个客户称明月镜片未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判决书中并未显示明月镜片对该事项予以否认。

例如,据(2021)苏11民终388号判决书披露,常州新北区陆鹤圣慧之眼眼镜店、陆鹤圣称,明月镜片拒不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再如,江苏明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月光电”)是明月镜片的前身,据(2019)苏1181民初8616号判决书披露,攀枝花市新视力眼镜有限公司称其2010年开始与明月光电合作,截止2019年6月30日明月光电均未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

资料来源: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