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药明康德实际控制人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未“打招呼”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套现金额近30亿元,引发关注。对此,证监会立案调查,交易所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立即全面自查并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

实控人委托投票方“悄声”减持套现28.94亿

6月12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药明康德,证券代码:603259.SH)公告披露,公司于6月11日收到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瀛翊”)《关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公告介绍,2021年5月14日至6月7日,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药明康德1610.80万股A股股份,6月8日,上海瀛翊再次减持公司114.17万股股份,减持股份合计1724.97万股,约占药明康德总股本的0.6962%,减持价格区间为143.49元/股至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8.94亿元。

截至此次公告日,上海瀛翊持有药明康德417.46万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19%(以公司2021年6月10日总股本29.42亿股为基础计算)。

据悉,上海瀛翊为药明康德实际控制人的委托投票方(实控人未从股权或公司治理结构上控制上海瀛翊),其此次减持药明康德股份属于“不打招呼”,悄悄进行。药明康德也自称公司被蒙在鼓里。

药明康德公告显示,上海瀛翊此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能遵守其作为委托投票方作出的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也未就减持股份事先通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而上海瀛翊减持股份行为也导致其通过《投票委托书》授权药明康德实际控制人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减少0.6962%。

而上海瀛翊减持公司股份,药明康德还是在6月8日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而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最新股东名册后才注意到的。对于此次减持股份,上海瀛翊给出的解释为,减持股份前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1%,未达总股本的1%,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就本次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

需要一提的是,天眼查信息显示,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原因,上海瀛翊2020年9月7日被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于2021年6月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来源:天眼查

证监会立案调查,交易所要求尽快制定补偿措施,这些股东股份也刚解禁

股东减持股份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像上海瀛翊这样违规减持行为自然不能一声道歉而不了了之。药明康德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提醒相关股东注意违反减持承诺和规定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

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针对上海瀛翊违约减持药明康德股份事件下发监管工作函。监管函要求上海瀛翊立即全面自查本次违反承诺事项的决策过程、责任主体和发生原因,核查股份减持内控制度的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同时,监管要求上海瀛翊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沟通上海瀛翊的相关出资人,尽快制定必要和充分的补偿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要求上海瀛翊及药明康德提交此次股份减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6月1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海瀛翊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资料显示,药明康德主要从事制药及医疗器械研发,服务范围涵盖化学药研发和生产、细胞及基因疗法研发生产、医疗器械测试等领域。2018年5月8日,公司登陆A股。

据了解,上海瀛翊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药明康德IPO前所获得的股份。今年4月30日,药明康德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显示,此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共涉及包括上海瀛翊等22名公司股东。

在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中,药明康德列示了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应遵守的规则,包括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程序,并保证各持股平台及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等多项规则。

2021年5月10日,包括上海瀛翊在内的22名股东持有的药明康德6.34亿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占目前药明康德总股本的25.8621%。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海瀛翊此次违反承诺协议减持股份后,药明康德实际控制人 Ge Li(李革)、Ning Zhao(赵宁)、张朝晖和刘晓钟(以下合称“实际控制人”)控制或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投票委托书而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G&C VI Limited 等22名股东,合计持有药明康德股份数量为7.40亿股,合计持股比例25.1596%。

而此次监管函不仅是对上海瀛翊减持股份提出监管要求,还要求药明康德督促相关股东建立严格的持股管理制度,遵守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严格履行各项股份减持承诺,做好权益变动相关沟通和披露。同时,核查是否有股东存在其他违规或违反承诺行为。

股份减持事项,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切身利益,与之有关的规则和承诺,必须严格遵守。而对于违规减持股份也绝不能不了了之。

2019年修订的新《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指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股东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此次,交易所监管意见要求,上海瀛翊应在3个交易日内提交自查报告,并根据自查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