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主营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目前正在华泰联合证券的保荐下冲刺科创板IPO。但我们研究发现,精进电动招股书涉嫌隐瞒报告期内违法违规事项、采购金额屡现矛盾、关联方认定不全等问题。此外,精进电动产能利用率较低,还存在内部控制问题。

精进电动假外包真派遣,招股书隐瞒违法违规事项

根据(2020)鲁1791民初73号判决书披露,2019年1月1日,菏泽劳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劳联”)与精进电动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菏泽”)签订了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的《岗位外包服务协议书》,此协议内容具有明显的劳务派遣协议的特征。精进菏泽于2019年3月招录了邵某,之后将其转为菏泽劳联外包服务人员,菏泽劳联和精进菏泽均没有与邵某签订劳动合同。

2020年4月,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精进菏泽与菏泽劳联签订的《岗位外包服务协议书》名为外包实为派遣,且协议缺乏派遣的岗位名称和性质、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劳动报酬数额等内容,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属于不规范派遣。

而精进电动不仅未在招股书中披露上述违法违规的事实,还称其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

资料来源:裁判文书网

财务数据披露混乱,采购金额矛盾频现

根据精进电动招股书披露,其2018-2020年的采购总额分别为107064.89万元、88886.02万元、64709.84万元,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7047.84万元、22246.45万元、14025.65万元,由此计算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应为25.26%、25.03%、21.67%,而精进电动招股书中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25.71%、24.78%、21.67%,2018、2019年数据均有不小的差异。

资料来源:精进电动招股书

精进电动在问询函回复中披露的2018年壳体、轴的采购金额也存在类似的问题。精进电动2018年分别采购壳体、轴3893.34万元、1866.19万元,其中,对9家主要壳体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为3343.98万元,对7家主要的轴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为1753.13万元,计算两者的占比应分别为85.89%、93.94%,而精进电动披露的数据分别为86.3%、90.66%。

资料来源:精进电动招股书

除了采购金额前后矛盾外,精进电动在与赛米控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结果处也存在披露差错。据精进电动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作出的最终仲裁裁决中,仲裁庭支持的利息赔偿金额为176.35万欧元和41.19万人民币,而在列表时精进电动却把上述金额错列为163.80万欧元和38.91万人民币。

资料来源:精进电动招股书

此外,精进电动称其对电驱动产品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产品质保金,2020年根据历史累计计提额质保支出与商用车电驱动系统的比例,将商用车电驱动系统质保金计提比例上调到6%。精进电动2020年商用车电驱动系统销售金额为20436.58万元,对应6%的质保金应为1226.2万元,但根据精进电动披露的数据,其2020年计提的商用车电驱动系统质保金为1207.97万元,质保金计提或并不充分。

资料来源:精进电动招股书

产能利用率低,且屡现内控漏洞

根据精进电动招股书,其报告期内乘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3.26%、31.72%和27.26%,商用车电驱动系统产能利用率分别为20.90%、29.79%和23.91%,产能利用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也导致其毛利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分别为9.68%、12.98%、2.24%。

为了解释其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问题,精进电动给出了安全产能利用率的计算方法。精进电动称,以2017年至2019年间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第四季度销量占比平均达到 36.47%、54.01%估算,对应的安全产能分别为145.88%、216.04%,相应的年度产能利用率为68.55%、46.29%低于安全产能(或超过安全产能对应的产能利用率),则存在提货高峰期延迟交货的风险。即精进电动认为,为了满足旺季的产能需要,乘用车、商用车电驱动系统安全产能对应的年产能利用率应当在68.55%、46.29%及以下,这显然没有考虑汽车制造业会在淡季为旺季备货的事实。

另外,精进电动的内部控制质量也堪忧。据(2017)沪0114刑初2009号判决书披露,精进电动子公司精进百思特电动(上海)有限公司曾发生仓库组长、仓库管理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漆包线偷运出库售卖的案件;另根据裁判文书网,精进电动还曾发生工作人员将货款打入错误银行账号的案件。

除了上述问题外,精进电动的关联方认定也并不完整。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持有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应被认定为关联方。孙春梅持有精进电动子公司南京华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49%股份,但精进电动并未将其认定为关联方。此外,根据指引,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应被认定为关联法人,孙春梅为南京金爵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精进电动也未将该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资料来源:工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