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消保局下发2021年第10号文,就农银人寿展业过程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了全系统通报。

据保观察梳理,从今年初以来,银保监会消保局共点名通报了人保财险、光大银行、新网银行、平安银行、农银人寿等5家银行保险机构,3家银行中既有国有银行、民营银行,也有互联网银行,2家险企中既有国内财险公司老大,也有人身险保费规模很靠前的国资银行系保险公司。

人保财险被通报的主要问题是存在承保后未及时签发保险单、未严格执行经银保监会备案的保险费率,使用已废止的保险条款等问题。而农银人寿主要是借款人意外险经营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对银保渠道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不到位,理赔、保全信息记录与事实不符,消费者重要信息失真等四项违规行为。

对此问题,银保监会消保局认为,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并表态将严格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并希望这两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其他保险公司是一种警示。

从银保监会消保局通报来看,无论是人保财险,还是农银人寿所违犯的一些问题都是很低级很常见的基本操作。为何一个个浓眉大眼的国字头险企会犯这些问题?

在保观察看来,究其实质大概是个别险企不把消费者放在心上,也不把监管部门放在眼里,我行我素惯了,不就是罚款嘛,不就是通报批评嘛,有啥了不起。从现实效果来看,银保监会每年处罚金额和处罚次数虽在大幅提高,但对一些从业者好像陷入了“免疫状态”,反正罚款也不多,也有公司扛着。

不过,这种认知和心理恐怕慢慢要不得了。6月8日,银保监会下发17号文《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指出“当前经济金融环境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仍然艰巨,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不健全、重效益轻合规,对业务潜在风险评估不足,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缺乏有效约束,内控要求常常为业务发展让路,部分领域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乱象新形式新变种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迫切需要强基固本,激发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经营的内生动力,推动问题的根源性整改和乱象的深层次治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长达187字的一句话,对保险业的种种乱象进行了精准概况总结。而17号文还提出的几点理念与方法有待从业者仔细消化、琢磨与心存敬畏:

(1)屡查屡犯问题的整改问责要坚持更严标准和更高要求,界定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升问责层级,解决好“问题在基层、根子在总部”和“问下不问上”的问题。这意味着,下面员工所犯的错,上级领导也应承担领导责任或监督责任,也会被给予相应处罚。这种监管理念也能从“透过分支机构违规看法人治理缺失”这句话得到体现。

(2)逐步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防止行业从业人员“带病流动”。这有点像证监部门的监管办法,一旦严重违反行规,将不得终身从事保险业。

(3)加强重点领域典型问题的警示通报,督促机构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营造浓厚的合规文化氛围。显然银保监会消保局对人保财险、农银人寿的通报,不仅是在说这两家公司存在侵害消费者行为,其他保险公司也应该吸取教训,应该好好自查自身是否存在类似问题,要不然下次很可能就会被列入银保监会消保局通报黑榜了。

(4)构筑监管合力,对屡查屡犯问题整改不力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这句话言外之意,你们太不把保险业法律法规当回事了,行业法规也管不了你们,去纪检监察部门老老实实交代问题吧。

这是保观察结合保险业每年处罚情况以及人保财险、农银人寿被点名通报,再细读17号文等所得出的一些思考,供从业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