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星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星辰科技,证券代码:832885.NQ)正在东兴证券的保荐下申请精选层挂牌。我们发现,星辰科技的一家经销商在官网介绍中自称为星辰科技设立的分公司,但在我们向星辰科技提出质疑后,这家经销商立刻修改了官网介绍,转眼就变成特约代理商。另外,星辰科技港项目于2007年6月进入调试,2020年7月才开始验收。

经销客户或由公司实际控制

星辰科技成立于2008年,控股股东为桂林星辰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吕虹、丘斌、吕斌。公司主营业务为随动控制总成、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等装备自动化及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及军工、新能源、工业控制等领域。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2018年至2020年,星辰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179.97万元、9507.02万元、13709.98万元,实现归属净利润1778.33万元、2269.18万元、3843.00万元。

星辰科技对于军品行业和新能源行业采用直销模式,对于工业控制行业则采用直销、区域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2018年至2020年,星辰科技的经销收入分别为1051.00万元、1109.92万元、577.9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38%、12.08%、4.27%。尽管销售金额与占比较低,但星辰科技与经销商客户的关系仍需要留意。

中山市星之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星之凯”)是星辰科技的主要经销商之一,2018年至2020年,星辰科技对中山星之凯的销售金额分别为50.63万元、121.95万元、107.55万元。虽然星辰科技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没有披露公司与中山星之凯的任何关联关系,但我们搜索中山星之凯的官网后发现事情不简单。

首先,中山星之凯官网内容和星辰科技密切相关,公司简介描述的是星辰科技,新闻动态与星辰科技官网联动,产品中心全部为星辰伺服系统,而无其他品牌。其次,中山星之凯官网在公司简介里明确披露,星辰科技因业务发展需要设立星之凯分公司进行民用伺服驱动器和伺服机电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这些事实是否意味着,星辰科技实际控制了中山星之凯?

(来自星辰科技公开发行说明书)

(来自中山星之凯官方网站)

我们曾针对上述问题向星辰科技发函询问,但我们没等到星辰科技的回复说明,反而发现中山星之凯的官网已悄然变化,公司简介修改为“因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中山市星之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广东省特约代理商对民用伺服驱动器和伺服电机销售及售后服务”。修改之前是分公司,修改之后是特约代理商,从分公司变为代理商简直比变脸还快。

(来自中山星之凯官方网站)

星辰科技港或投产十余年才验收

由广西桂林青山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桂林星辰科技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显示,该项目于2006年5月开工建设,新建交流伺服电机1万套年产能,建设地址位于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D-10地块,项目调试时间为2007年6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为2020年7月、8月。通常情况下,建设项目的验收时间与调试时间不会相隔太久,而星辰科技港项目在2007年6月进入调试,2020年7月才开始验收,是否有些异常?

(来自桂林星辰科技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假如星辰科技港的确是2020年8月才正式投产运营,那么这个验收时间是没问题的,但这样一来,投产时间就与另一个事实相矛盾。在通过验收之前,星辰科技港项目的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不可能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至少环保设施需要在通过环境保护验收以后才能转入固定资产,那么星辰科技港项目就会出现在建工程余额。然而,公开发行说明书显示,星辰科技2019年末并没有任何在建工程余额。

(来自星辰科技公开发行说明书审议稿)

星辰科技在公开发行说明书中不仅对星辰科技港项目只字未提,还声称公司报告期内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面对这份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星辰科技还是得好好解释,星辰科技港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运营的合法合规性。

信息披露自相矛盾、有违逻辑

星辰科技公开发行说明书审议稿自身,以及同申报稿对比,都存在信息披露自相矛盾的情况。例如,星辰科技在2018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中披露,公司与北京富世佳兴电子器材技术有限公司的开始合作时间为2008年,但在2019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中,公司与上述客户开始合作时间又成了2004年。星辰科技为什么对同一家客户有两个合作起始时间?

(来自星辰科技公开发行说明书审议稿)

该相同的不相同,不该相同的却相同,星辰科技公开发行说明书申报稿和审议稿披露的不同时点的主要生产设备净值、成新率竟然一模一样。据申报稿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加工中心账面原值为40.54万元,净值为28.05万元,成新率为69.19%,与审议稿披露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加工中心账面原值、净值、成新率完全一致。

从成新率来看,加工中心还没有提足折旧,那么在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该继续计提折旧,因此,12月31日的净值和成新率理应低于6月30日的净值和成新率,而不是像星辰科技披露的这样完全相同。

(来自星辰科技公开发行说明书申报稿)

(来自星辰科技公开发行说明书审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