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给阿里巴巴开出“中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罚单”,罚了182亿元。

事发后的整个双休日,人们都在讨论,下一个被罚的会是谁?

4月12日,第二张反垄断罚单真的“现身”了。

“中枪”的不是腾讯,不是美团,不是京东,不是拼多多,而是做高端餐饮配送的“食派士”。

鲸平台4月12日讯,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告,综合考虑食派士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食派士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16.86万元。

企业不大,但值得关注;金额不高,但意义不小。

1 食派士被罚始末

根天眼查,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公司成立日期于2014年11月,是针对外籍人士的食品外送平台(包含网页、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说简单点就是外国友人版美团外卖、饿了么,主要覆盖上海、北京、苏州及深圳等地。

食派士因何事受罚?——据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据举报,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食派士利用其在上海市提供英文服务的在线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合作餐厅商户提出“二选一”要求,与所有合作餐厅商户签订含有“排他性送餐权条款”规定的合作协议,并通过制定实施“独家送餐权计划”等形式,要求合作餐厅商户立即停止与其他竞争对手平台合作,否则从食派士平台下架该商户。

调查表明,食派士通过这种“二选一”行为,损害了平台内商户和消费者的利益,具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2019年6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食派士垄断行为开展调查,8月正式立案,2020年12月25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食派士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116.86万元)。

2 处罚行为背后

因企业未上市,我们暂且无法得知其运营状况细节,只能从有限的公开信息中窥见一二。根据处罚金额,可推算食派士2018年销售额约为3900万,并不突出。

企业不大,但值得关注。

据《中国烹饪》 记载,食派士创立于中国互联网刚刚起步的1999年,可以说布局很超前。创始人是美国人马克。21世纪初,在上海读MBA的马克意识到外籍人士在中国就餐的市场需求,创立了送餐服务公司食派士。

几年前的外卖平台补贴大战过后,中国外卖市场几乎被美团和饿了么瓜分殆尽,食派士却因占据“为外籍人士做高端餐饮配送”的细分赛道,在巨头夹缝中屹立不倒。

金额不高,但意义不小。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阿里的计罚标准是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4%,对食派士罚了3%,其实没比对阿里温柔多少。

值得注意的是,对食派士的处罚早在2020年12月25日就已下达决定,其消息却在今天(4月12日)由上海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发布。在阿里巴巴被罚当天,58同城CEO姚劲波也在微信朋友圈发文称,房产交易领域有更明目张胆的“二选一”包装成自愿,强烈呼吁国家反垄断罚款贝壳找房40亿元(4%标准)。

可以看出,无论监管层,还是社会各界人士,对互联网平台垄断、二选一等行为的重视与抵触已达到了高峰。

3 中国反垄断史标志性时刻

回顾中国中国反垄断史,起步是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该法被称为市场经济的宪法。

2010年,3Q大战引起社会轰动。腾讯要求其用户卸载360软件,否则无法登录QQ。此后,要求消费者“二选一”成为互联网企业的竞争惯用操作。京东诉阿里二选一,阿里反唇相讥这招难道你没用过?微信vs支付宝、美团vs饿了么、顺丰vs菜鸟……案例层出不穷。

十余年来,中国监管当局对互联网行业奉行“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方针,这一指导思想对中国互联网行业崛起功不可没。但企业天性逐利,没有外部约束,屠龙少年恐终成恶龙。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0年11月,蚂蚁金服IPO被叫停。随后,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12月,政治局会议首提“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正如《反垄断法》起草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所说: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平台企业已经由“孩童”进入到“青年”时期,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交易结构初步定型,所实施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自我优待”“扼杀式并购”等行为对竞争、创新和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可以明确清晰地予以识别,在我国平台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启动反垄断执法不仅必要而且可行。我们需要坚持创新、竞争和消费者利益三者并重,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促进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

今天,以阿里巴巴被罚牵扯出的一些列事情为起点,中国反垄断史迎来了又一个标志性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