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凯拉

来源:GPLP犀牛财经

12月17日,隆基股份(601012.SH)发布公告称,持隆基股份5%以上股东李春安于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33.57万股,占总股本的1.07%。

隆基股份主要从事高效太阳能单晶硅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李春安和隆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振国、李喜燕夫妇为一致行动人。

公告显示,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李春安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股份81.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020年12月10日、12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股份3952.20万股,占总股本的1.05%。两次减持后,李春安所持股份从3.98亿股减少至3.58亿股,持股比例从10.55%减少至9.48%。

不过,据10月14日隆基股份披露李春安减持股份计划,此次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基隆股份不超过3771.76万股,减持数量不超过1%,实际减持股数大于拟减持股数。

截至12月15日,李春安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国、李喜燕夫妇共累计质押1.46亿股份,占基隆股份总股本的3.87%。隆基股份12月16日发布最新质押信息称,隆基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振国质押2000万股,用于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