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欣龙控股(000955)披露公告表示,子公司宜昌市欣龙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欣龙卫材”)收到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市监处字[2020]118号)。

决定书显示,经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确认,宜昌欣龙卫材在疫情防控期间,多次大幅度提高熔喷布的销售价格,情节较重。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宜昌欣龙卫材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00万元。

企查查APP显示,宜昌欣龙卫材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为谭卫东,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非织造卫生材料及其深加工制品、化学纤维、复合制品的生产、销售;非织造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各种非织造设备的开发、研制、销售等。

欣龙控股表示,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受到行政处罚的深刻教训,从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编辑 张莹莹  校对 元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