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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阴一阳谓之道。刚刚获悉两者重量级的讯息,一个超级利好,一个利空,市场怎么走,明天见分晓。

首先一条是来自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印花税法草案。

详细内容如下:

“围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印花税法草案,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商业银行法修订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公路法修订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证券交易印花税, 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 属于行为税类,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向成交双方分别收取印花税,A股基本税率为0.1%且单向征收,基金和债券不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主要是按照交易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提高印花税则相应的交易费用加大,致使股票持有者过于频繁的换手受到费用的限制,从而使得换手率下降。

关于印花税的提案,市场对于降低印花税的呼声非常高,而且这也是被称为市场大利好的信息。如果提交的提案内容是关于降低印花税,无疑对市场交易的流动性又一强烈的刺激。

另外一条信息,是证监会集中曝光了非法从事场外配资平台名单。场外配资活动本质上属于只有证券公司才能依法开展的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应证券业务经营资质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构成非法证券业务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在强调场外配资违法性的基础上,明确了场外配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场外配资参与者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配资是股民加大投资的主要方式之一,风险过高。

证监会已经公布了258家非法场外配资机构,此处省略。但从曝光的名单来看,规模还是相当大的,读者可以通过关键词自行查询。关于场外配资,笔者身边有因为配资赚的盆满钵满的幸运儿,也有因配资亏到“解放前”的后悔客。国家对于场外配资的非法运营进行精准打击,也是保护投资者的一种方式。在此,笔者也倡议,不要轻易配资,更不要轻易选择不熟悉的场外配资。这条信息被乐观的人士解读为精华市场,为“超级牛”做铺垫,也被解读为,要为市场降降火,估计配资账户明天会抛售清仓。

一个利空,一个利好,让市场甄别,市场上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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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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