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4日《第一财经》文章:美的举报格力造假,格力称系小失误

格力和美的两大家电巨头又在掐架,这次是格力被美的咬住一处软肋并放大之,格力一时无力反击,只能死命淡化之——自己的短板是“小失误”,别人的短板就是“万恶源”,在二位行业长子的互掐中,这个套路轮番上演。

这又引来吃瓜群众一通围观。

是不是一场营销双簧非本文所系,单说举报行为的道德与法律代价。

格力与美的同业之争由来已久。这场江湖恩怨从对薄公堂到产品揭短,甚至不惜互相攻讦、举报对方的灰色操作,看似各自乐此不疲,也精彩不断,但总会让人思考:这场非理性的法外恩怨,何时才能了结?

如果排除营销因素,了结纷争恐怕是双方内心的真实想法。不过苦于没有台阶,反而在相互拾柴添火,势同死敌。此时,政府、协会、行业大佬等第三方势力出面调停,归劝回归法律诉讼本身,较为妥当。

对这些看似成功的大型企业来说,似乎缺乏一种超越个体的公共行为规范意识,缺乏对规则和法治的尊重,才乐于、也只能选择此类驾轻就熟的波妇骂街手法。反过来说,社会同样缺乏一种能够受人尊重的具有权威性的道德规范和法治规则,才使这些能够呼风唤雨的江湖大佬们选择了处于边缘地带的灰色方案。

这,其实是社会性的路径依赖症。

大到家电巨头,小到路边摊贩,如果旁边不幸有一位专门贬损你的货品质量来获取优势的同行,会不会非常烦恼且无可奈何?会不会希望有一种能够制止这类下三滥行径的公共规则来保证大家公平、公开竞争?当然,如果正反双方皆为竞相比滥的同类,结果只能是大打出手,倒也符合搏弈理论手段对等和势均力敌的理念。只是当比滥成为一门社会显学时,是不是昭示着可怕的文明返祖和历史倒退?

其实何止于家电双雄?在前几天,还有律界人士以千人协会之名发起举报某位大律师,并试图罢黜其从业资格,对之严惩不殆呢!在生存空间欲显逼仄之际,唇亡则齿寒。未来某日,这颗重量十足的炮弹演化成为取缔行业存在的坚定理由,也未可知。取一时之快,得灭世之果,求仁得仁,又何怨乎?

至于媒体界也同样存在同业相轻的歧视链,甚至于有一次在微信群中,两位自封大佬的涉媒人员将网下势不两立的江湖恩仇移至社群,互揭老底,血喷对方,一番口活下来,将整个行业的种种不堪尽情展露人前。彼时,业内视之如常,但业外闻之哗然色变。

及今,社会人群对媒体的不信任感有时已演变成一股浓浓的敌意,挨打、被骂事件频频,如果不是因为个人不幸而不得不求助于媒体,这股敌意是无从化解的。同业不自惜,何人惜之?

我当然正视并认可正常的同业相争,所谓君子爱财,生之有道,但坚决反对同业举报之风,认为这是非常规的龌蹉之事。所谓亲亲相隐,同业相惜,外延之律师界、媒体界,家电界和各行各业之间,莫不如此。窃以为,如有矛盾、纠纷可以凭证据打官司,守低限,莫厚黑,选明争,弃暗斗,毛先贤说:“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

理由很简单,如果是在完善的法治社会,举报作为一种补充手段自有其价值,但有过四十年前以举报为主流表现的历史记忆,又亲历四十年后的道德危机和金钱崇拜,设若传统积习与现实利益媾和,阴损坏极可能会异化为合理、合德、合法的流氓盘外大招!

当这种理念被认为精准快速且有效,必将鼓励更多人选择举报而摒弃法律(信访即冲淡了法律程序),如此则江湖文化兴起,道德底限破损,法治文明伦理也将束之高阁。从记述疫情经历的方方《封城日记》引发的事端来看,举报行为“功不可没”。当然,也不能忘记韩红基金会被小人举报的尴尬。

防止举报行为被无限放大,其实是为我们的社会筑起一道最低限度的道德堤坝,严防其适用范围超越法治和法律的理性界限而反客为主,泛滥成灾。试想,如果哪天格力和美的发现法律没用而举报有用,会不会在举报的基础上发挥更多想象,做出更多非法律的事情,诸如梦回四十年……?同样道理,适用于律媒界、社会文化界和各行各业。

人类的路径依赖是积久成习的产物。中国是熟人社会,法治肇始不足百年,积习难以更改,但是,并非不可改变。基本方法就是,有司们要自上而下率先垂范,徙木立信,树立法治的权威和公信力,让契约精神慢慢深入民族的骨髓,并同步排出阴谋厚黑的毒素。

为了你我避免祸起萧蔷,成为下一个被举报的无辜者,及时警惕、阻滞举报之风日渐盛行,确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