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6月19日,绿景(中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LVGEM (CHINA) REAL ESTATE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简称“绿景中国地产”,00095.HK)董事会宣布,该公司、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已有条件同意修订可换股债券之若干条款及条件,按信托契约的条款规定,持有可换股债券(本金总额超过可换股债券且当下尚未清偿本金额的90%)的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须指示信托人签立有关建议修订之补充信托契约,包括修订认沽期权日期、换股价及利率。

除建议修订外,可换股债券之全部其他条款及条件将仍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建议修订待补充信托契据所载之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如适用)后,方会于建议生效日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