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愿)讯,自2014年民营银行试点启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已共有19家民营银行开业运营。银保监会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民营银行实现净利润24亿元,净息差为3.88%,保持较高水平;不良率为1.14%,在各类商业银行中处于较低水平。

而从各家民营银行发布的2019年年报来看,由于定位不同,各家的发展情况也在继续分化,部分差距在逐步拉大。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有关民营银行发展的问题再度引起人大代表的关注。“从调研情况看,现阶段民营银行发展总体平稳、风险可控,但仍面临一系列困难与挑战。”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郭新明表示。

郭新明在提交的《关于呵护民营银行发展生态促进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建议》中表示,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是金融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政策框架,为民营银行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市场环境。

推动分支机构试点落地落实

根据《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民营银行必须实行“一行一点”模式,即在总行所在城市仅可设1家营业部,不得跨区域。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2018年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深化民营银行相关改革的试点的意见》,允许民营银行设立分支机构试点。不过,截至目前未见落地案例。

“民营银行设立分支机构试点落地不易。民营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已开始试点,但纳入试点需要门槛,新开设的民营银行难以突破’一行一点’的限制,不利于民营银行开拓业务、服务客户。”郭新明表示。

郭新明建议,推动分支机构试点落地落实,支持和鼓励民营银行增设分支机构和网点,增强民营银行的获客能力,提高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面。

对于各地在民营银行监管政策上尺度把握不一的问题,如如有的民营银行成立后即获批互联网贷款业务资质,有的则迟迟未能得到当地监管许可。郭新明建议,在现有监管制度的基础上,出台针对民营银行专门、统一的监管制度,消除目前在民营银行监管上政策不明、尺度不一的问题,为民营银行发展营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在业务准入等方面,以统一的规则、条件,容许民营银行获得同等的发展机会,给予民营银行理财等业务资质许可,进一步激活民营银行发展活力和服务张力。”郭新明还建议。

试点民营银行公开上市

据了解,目前民营银行补充资本的渠道较少,主要方式为增资扩股。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仅包括微众银行、网商银行、众邦银行通过增资扩股补充了资本。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加大对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支持,相较而言,民营银行在补充资本方面,方式和渠道更少,面临的困难更多,对其信贷投放能力形成制约。”郭新明认为。

郭新明表示,一是民营银行成立时间短,盈利能力处于提升过程,内源性资本补充较为困难。二是民营银行受限于业务发展、股东实力等因素,增资扩股困难,一方面,小股东自身能力有限,难以拿出大笔资金用于增资扩股;另一方面,大股东有意愿多增资,又受限于30%的持股比例上限。三是外源性资本补充方式受限,根据相关规定,民营银行成立两年内无法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三年内难以通过发行金融债解决非核心资本补充问题。

“建议支持民营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一是支持民营银行增资扩股,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调整持股比例等规定,多渠道多方式支持民营银行增资扩股,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加大对民营银行发展的长期持续投入;二是可将部分条件相对成熟的民营银行纳入到发行永续债的目标银行之中,鼓励民营银行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等方式补充资本金;三是允许经营情况较好的民营银行试点公开上市,适时放开民营银行引入股权激励机制,落实员工持股计划。”郭新明建议。

除上述意见外,郭新明还建议多维度降低民营银行经营风险:一是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审慎监管;三是支持民营银行创新发展。

此外,财联社记者了解到,郭新明还提出全面系统修订《商业银行法》的建议,在修改重点上,建议主要包括完善立法调整范围及业务规则、明确分类监管理念、健全公司治理机制、适当支持综合经营、加大金融消保力度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