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格力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告显示,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人民币)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同时将在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发行。

  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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