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晟信息”)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穆志刚、财务负责人李萌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指出,志晟信息在2023年度业绩快报中营业收入的修正信息未及时披露,存在差异金额5613.81万元,差异幅度27.05%,以及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调整,未能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此外,公司财务人员误将20.4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非募集资金项目的费用,构成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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