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自我国2001年《信托法》颁布以来,第二家即将进入破产程序的信托公司。2023年5月,新华信托已正式宣布破产。”

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关于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

批复称,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经审核,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报告。”

四川信托随后发布公告表示,此前公司提交的关于对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行政许可申请,已于2024年4月1日获批,下步,四川信托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紧推进后续破产重整相关工作。

这是自我国2001年《信托法》颁布以来,第二家即将进入破产程序的信托公司。而第一家破产的是新华信托,2023年5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称,新华信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院于2023年5月26日裁定宣告新华信托破产。

四川信托的兑付危机开始于2020年5月29日。当时,四川信托TOT(Trust of Trust,信托中的信托)产品到期未能兑付,拉开了四川信托危机的序幕。

四川信托为了掩盖2014年~2016年发行的有关信托产品爆雷的事实,不断滚动发行新的信托产品,直至2020年6月爆雷。

爆雷后,四川信托及其股东方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自救和股东救助,包括转让四川信托持有的宏信证券股权、转让川信大厦、加大资产清收力度等。

2020年12月,四川银保监局(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入驻四川信托,进一步推进四川信托风险处置。

2021年6月,四川信托实控人刘沧龙等5人被正式逮捕,原四川银保监局对四川信托作出罚款3490万元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四川信托因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偿还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13宗罪”。

2023年12月25日,四川信托公布了受让方案,由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4-8折受让自然人信托收益权。

按照自然人所有产品存续份额总额分五档累进制计算,第一档为100万以下,报价为80%,第二档为100万至300万,报价为70%,第三档为300万至600万,报价为55%,第四档为600万至1000万,报价为50%,第五档为1000万以上,报价为40%。

若2018年以来因投资四川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而获得投资收益超过200万元,在前述报价上扣减超额部分收益的50%。此外,签约还设置了3.5%的早签奖励。

今年2月27日,四川信托公布签约最新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2月26日24时,已与天府春晓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自然人投资者人数已达到8055人,整体签约率达到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