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3月28日,*ST围海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1434号】以及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浙02民初115号】等相关法院文书。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梁栋才案件(判决阶段);

梁栋才的诉讼请求是判令*ST围海向梁栋才支付因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82.97万元;本案诉讼费由*ST围海负担。

《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1万元,由梁栋才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此外刘立敏等6人案件为一审阶段。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涉案的金额:85.02万元。

*ST围海称根据已判决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公司因赔偿投资者投资损失共计减少利润总额约1189.39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计提了上述损失,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针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3]4号)中所涉相关内容引发新增的投资者诉讼事项,因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公司已聘请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于公司被处罚,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2017年9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围海的受损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天眼查显示,*ST围海共对外投资了4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313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