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3月19日,庚星股份发布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共计公开司法处置拍卖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799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上述司法处置拍卖已全部竞买成交。

近日,公司收到海歆能源出具的《关于受让司法处置拍卖股份过户完成的告知函》及其转发的《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沪74执1515号之二】,同时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上述司法处置拍卖股份均已完成过户。其中,55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过户登记到海歆能源名下;2442.24万股(1116.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1326万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登记到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善”)名下;7175股限售流通股已过户登记到魏巍名下,上述股票的司法冻结及质押解除。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目前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衍锋变更为钟仁海。

庚星股份称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拍卖导致的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1月15日,庚星股份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主任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4年1月15日前买入庚星股份股票,且在2024年1月15日收盘时持有庚星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庚星股份共对外投资了8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