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亚一/作者 夕山 映蔚/风控

近期,北交所制定了《推动提高北交所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从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完善规则体系、提升治理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7个方面入手,开展85项具体工作。截至2024年2月29日,北交所上市公司逾240家,总市值超3,900亿元。其中,126家为专精特新企业,占比52%。

在北交所“排队”上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包括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碧迦”)。上市背后,戈碧迦的毛利率下滑,产品结构向特种玻璃转变背后,特种玻璃单一客户2023年为戈碧迦贡献超4亿元收入,或对该客户构成“依赖”。另一方面,戈碧迦的一家客户身兼供应商,合作背后与戈碧迦的关联方或受同一控制,上演控制权信披“迷局”。除此之外,另一关联方长期使用戈碧迦自有房产作为通信地址,两者现经营混淆异象。

一、毛利率呈下滑趋势,产品结构向特种功能玻璃转变单一客户贡献超4亿元收入

此番上市,作为申报北交所的企业,2022年,戈碧迦净利润曾“开倒车”,到2023年增速则突破100%。在此背后,戈碧迦近几年的毛利率呈下滑趋势。

1.1 净利润增速2022年告负2023年突破100%,2023年营收增速超80%

据戈碧迦签署日为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2021-2023年,戈碧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5亿元、4.29亿元、8.0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030.82万元、4,583.38万元、10,421.12万元。

据戈碧迦签署日为2024年1月22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4年1月22日的招股书”),2020年,戈碧迦的营业收入为2.23亿元,净利润为3,479.47万元。

据戈碧迦2019年年报(更正后)及签署日为2022年10月27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签署于2022年10月27日的招股书”),2018-2019年,戈碧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9亿元、2.2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17.05万元、3,154.18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3年,戈碧迦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13%、-0.53%、72.45%、11.54%、88.26%,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86.05%、10.31%、44.59%、-8.89%、127.37%。

另外,2021-2023年,戈碧迦的原材料价格值得关注。

1.2 近两年多种原材料价格先增后回落,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滑趋势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2021-2023年,戈碧迦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0.09%、58.83%、68.79%。

2021-2023年,戈碧迦采购碳酸锂的金额分别为281.19万元、8,946.33万元、23,867.82万元,占其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37.52%、63.51%;采购氧化铌的金额分别为3,252.12万元、2,916.64万元、2,630.09万元,占其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3.1%、12.23%、7%;采购硼酸的金额分别为1,254.13万元、1,743.41万元、1,460.17万元,占其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8.91%、7.31%、3.89%。

需要提及的是,戈碧迦2022年采购比例超37%的原材料价格上涨超400%,到了2023年价格有所回落。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2021-2023年,戈碧迦采购碳酸锂的平均单价分别为8.03万元每吨、45.64万元每吨、20.2万元每吨,同期分别同比增长99.53%、468.1%、-55.73%;采购氧化铌的平均单价分别为26.63万元每吨、31.36万元每吨、28.9万元每吨,同期分别同比增长19.09%、17.75%、-7.84%;采购硼酸的平均单价分别为0.42万元每吨、0.57万元每吨、0.77万元每吨、0.67万元每吨,同期分别同比增长35.63%、36.38%、-13.48%。

而在此情况下,戈碧迦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滑趋势。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2021-2023年,戈碧迦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2.28%、25.02%、29.8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94%、24.98%、29.62%。

据签署于2024年1月22日的招股书,2020年,戈碧迦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31%、33.27%。

不难看出,2020-2023年,戈碧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下滑趋势。

除此之外,戈碧迦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发生了变化。

1.3 光学玻璃收入曾超九成2022年起特种功能玻璃收入占比上升,产品结构转变被问询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及签署于2024年1月22日的招股书,戈碧迦主营产品包括光学玻璃以及特种功能玻璃。

2020-2023年,戈碧迦光学玻璃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1亿元、3.64亿元、3.14亿元、2.86亿元,占其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4.58%、95.04%、73.19%、35.46%。

同期,戈碧迦特种功能玻璃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09.57万元、1,898.57万元、11,502.08万元、51,734.36万元,占其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42%、4.96%、26.81%、64.2%。

显然,2020-2021年,戈碧迦单一产品光学玻璃的收入占比均超九成。2022年,戈碧迦特种功能玻璃收入占比由2020年的5.42%上涨至26.81%。到了2023年,戈碧迦特种功能玻璃收入占比超60%

据戈碧迦签署日为2023年10月17日的《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签署于2023年10月17日的首轮问询回复”),戈碧迦“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及销售真实性”被问询。其中,2019-2021年及2022年1-6月,戈碧迦存在客户分散、规模普遍较小、主要客户变动较大的情形。

并且,根据申请文件,戈碧迦各种特种功能玻璃产品客户单一,重庆鑫景特种功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鑫景”)是戈碧迦纳米微晶玻璃的唯一客户。防辐射玻璃中ZFX型号是戈碧迦专门为南通盛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盛平”)生产的产品,无法向第三方出售。

而在签署于2023年10月17日的首轮问询回复中,戈碧迦被要求说明上述两家客户与其合作生产微晶玻璃的背景及合理性,业务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其是否依赖重庆鑫景生产微晶玻璃。

对此,戈碧迦在问询回复中表示,其与重庆鑫景愿意保持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双方相互需要形成的互利共赢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戈碧迦使用重庆鑫景提供的配方生产的纳米微晶玻璃销售具有排他性,产品只能销售给重庆鑫景,无法向第三方出售。戈碧迦称已对是否依赖重庆鑫景生产微晶玻璃的事项进行了重大事项提示。

另外,戈碧迦表示,基于互补性的技术和设备,其与南通盛平形成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并签署了10年期的合作协议。双方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重庆鑫景、南通盛平均系戈碧迦前五大客户之一。

据签署于2024年1月22日的招股书及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2020-2023年,南通盛平分别为戈碧迦第一大、第四大、第三大、第二大客户,戈碧迦向其销售金额分别为1,209.57万元、1,510.33万元、1,933.58万元、2,075.57万元,占戈碧迦年度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5.42%、3.92%、4.5%、2.57%。

2022-2023年,重庆鑫景均为戈碧迦第一大客户,戈碧迦向其销售金额分别为7,502.37万元、49,402.61万元,占戈碧迦年度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17.47%、61.12%。

值得一提的是,戈碧迦在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中称,公司生产的特种功能玻璃主要包括防辐射玻璃、纳米微晶玻璃等,防辐射玻璃主要客户为南通盛平,纳米微晶玻璃主要客户为重庆鑫景。公司特种功能玻璃的销售对于单一客户具有重大依赖,公司销售给南通盛平的防辐射玻璃系由南通盛平提供部分设备及成型技术,进行定制化生产。

据北交所2024年1月18日签署并发布的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戈碧迦“关于业务结构变化与经营业绩”再次被问询。

其中,戈碧迦被要求说明主营产品结构由光学玻璃转变为特种功能玻璃的原因及合理性,进一步说明是否对重庆鑫景构成重大依赖,如未来终止相关业务合作是否会对戈碧迦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以及测算戈碧迦对南通盛平、重庆鑫景的收入、利润情况,说明如未开展相关业务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上述情形不难看出,2018-2023年期间,戈碧迦的业绩增速均曾“坐过山车”,其中2022年净利润增速告负。到了2023年。戈碧迦的净利润增速回正且突破100%,同期营收也快速增长。

而另一面,2021-2023年,戈碧迦的毛利率呈下滑趋势的同时,其多项原材料价格先增后回落。此外,2020-2021年,戈碧迦光学玻璃收入占比超九成,而2022年起,其特种功能玻璃的收入占比开始上升,截至2023年占比超六成。而这背后,戈碧迦特种功能玻璃产品客户单一,重庆鑫景及南通盛平分别为戈碧迦纳米微晶玻璃、防辐射玻璃中ZFX型号的唯一客户,还同时系戈碧迦的前五客户之一。其中2023年,重庆鑫景及南通盛平合计为戈碧迦贡献逾5亿元收入。

基于上述情形,戈碧迦被问及主营产品结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而戈碧迦特种功能玻璃的业务是否稳定?是否对单一客户构成依赖?或该“打上问号”。

二、客户与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或关系匪浅,上演控制权“迷局”

关联交易直接影响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直接关系到企业业务的独立性、业绩的真实性及内控的有效性。此番上市,一家合作方既是戈碧迦的客户也是戈碧迦的供应商,合作背后与戈碧迦的关联方或关系匪浅。

2.1 晶凯隆由戈碧迦实控人持股75%并任执行董事,其监事吴其洪持股25%且王群群任经理

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显示,戈碧迦的控股股东为虞顺积,实际控制人为虞顺积、虞国强父子。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戈碧迦于2016年1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

据戈碧迦新三板2016年年报,浦江梵碧迦水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梵碧迦”)同受虞顺积控制,系戈碧迦的关联方。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梵碧迦于2018年2月1日注销。截至注销日2018年2月1日,梵碧迦的股东为徐春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一点红大道180号。

再来关注戈碧迦的另一关联方。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隆”)系戈碧迦的实控人虞顺积直接持股75%、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晶凯隆成立于2010年12月27日,其注册地址为浦江县一点红大道180号,截至签署日,晶凯隆的股东包括虞顺积、吴其洪,持股比例分别为75%、25%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吴其洪、王群群分别为晶凯隆监事、经理。其中,2015年8月21日,晶凯隆进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王群群成为其新增经理。除此之外,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晶凯隆未进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需要提及的是,吴其洪及王群群共同持股100%的企业系戈碧迦的客户。

2.2 其洪水晶系戈碧迦客户及供应商,由吴其洪及王群群共持股100%

据戈碧迦签署日为2023年12月28日的《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2020-2021年,戈碧迦向浦江县其洪水晶压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洪水晶”)销售光学玻璃材料,销售额分别为25.36万元、10.42万元。同期,戈碧迦向其洪水晶的采购额分别为44.87万元、4.08万元。

显然,报告期内即2020-2022年及2023年1-6月,其洪水晶系戈碧迦的客户兼供应商。

据市场监督管理数据,其洪水晶成立于2013年9月18日,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其洪水晶认缴出资为50万元,股东吴其洪、王群群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且吴其洪、王群群分别为其洪水晶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

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其洪水晶未进行股东变更。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吴其洪、王群群对其洪水晶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0%、40%。

疑问还在继续。

2.3 秭归玖诚原由戈碧迦实控人控制且注销于2022年4月,注销前吴其洪系有限合伙人之一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报告期内,戈碧迦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中有6家企业已经注销,其中包括秭归玖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秭归玖诚”)。

2022年4月,秭归玖诚注销,注销前,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虞顺积,吴其洪系秭归玖诚有限合伙人之一,其出资额为20万元,持股比例为2.13%。

据法律意见书,秭归玖诚注销主要是因为秭归玖诚的部分有限合伙人为戈碧迦的客户或供应商,为避免利益冲突,秭归玖诚清理了所持戈碧迦的全部股份并注销。2021年,秭归玖诚对其持有的戈碧迦的股份陆续进行处置,处置完成后,秭归玖诚不再持有戈碧迦股份。2022年4月,秭归玖诚注销。

其中,秭归玖诚出资人吴其洪与戈碧迦无关联关系,其主要关联企业包括其洪水晶、晶凯隆,其洪水晶系戈碧迦供应商及客户。

值得注意的是,其洪水晶与戈碧迦的关联方,上演混淆经营的异象。

2.4 其洪水晶与戈碧迦的关联方晶凯隆共用地址,且官宣显示两家企业或受同一控制

前文已提及,梵碧迦原系徐春富持股100%的企业,而该企业系戈碧迦实控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截至2018年注销前,梵碧迦的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一点红大道180号。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4年2月26日,晶凯隆作为出租方,向戈碧迦全资子公司浦江戈碧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戈碧迦”)出租位于“浦江县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院内仓库及办公室”的房屋用作仓库及办公室,租赁面积为997.9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据签署于2024年1月22日的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4年2月26日,晶凯隆作为出租方,向戈碧迦一家分公司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以下简称“戈碧迦金华分公司”)出租位于“浦江县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院内仓库及办公室”的房屋用作仓库及办公室,租赁面积为997.92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具体而言,2018年8月,戈碧迦与晶凯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晶凯隆将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的面积约1,350平方米的仓库租赁给戈碧迦,租赁期限为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18日,戈碧迦与晶凯隆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8月,戈碧迦与晶凯隆签订《终止协议》,不再租赁晶凯隆房屋。2022年9月,戈碧迦与晶凯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晶凯隆将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的面积约1,399.6平方米的仓库租赁给戈碧迦,租赁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戈碧迦金华分公司与晶凯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由此可知,自2018年起,戈碧迦及戈碧迦金华分公司、浦江戈碧迦,先后承租关联方晶凯隆的房屋地址为“浦江县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

值得注意的是,其洪水晶的联系地址亦为上述地址。

据市场监督管理据数据,2021年7月7日,其洪水晶地址变更,变更前后,其地址均为浙江省浦江县一点红大道***号。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其洪水晶的地址为 浙江省浦江县一点红大道180号。

2013-2015年及2020-2022年,其洪水晶地址均为“浦江县一点红大道180号”。2016年及2019年,其洪水晶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2017-2018年,其洪水晶地址均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一点红大道180号”。

对比可知,“浦江县一点红大道180号”或即系“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仙华街道一点红大道180号”。

另外,官宣信息或显示其洪水晶与晶凯隆为“一体”。

据浦江县政府发布于2022年11月15日的浦政发[2022]17号通知,晶凯隆及其洪水晶同为“2021年度浦江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中第786位企业。另外,浦江锐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翔服饰”)及浦江好东家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东家有限”)同为“2021年度浦江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中第782位企业。

需要指出的是,锐翔服饰、好东家有限系同一控制下企业。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锐翔服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股东为好东家有限,其执行董事、经理为陈卫军,监事为陈斌红。

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好东家有限注册资本为30万元,其股东陈卫军、陈斌红的出资额分别为15万元、15万元,且陈卫军、陈斌红分别为好东家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

也就是说,锐翔服饰、好东家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同为“2021年度浦江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中第782位企业。而同样地,依据此类情况,晶凯隆及其洪水晶同为“2021年度浦江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中第786位企业,或意味着晶凯隆及其洪水晶系同一控制下企业

另外,晶凯隆系戈碧迦实控人控制并任执行董事的关联方,吴其洪对晶凯隆持股25%并任监事,王群群系晶凯隆的经理。需要指出的是,吴其洪与王群群共同持股100%的企业其洪水晶,系戈碧迦客户兼供应商。并且,吴其洪系戈碧迦实控人原控制的秭归玖诚的合伙人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其洪水晶与戈碧迦的关联方晶凯隆共用地址。

基于上述种种情形,共用地址是否意味着,其洪水晶与戈碧迦的关联方晶凯隆涉嫌经营混淆?进一步而言,倘若受戈碧迦实控人控制的晶凯隆,与戈碧迦的客户兼供应商其洪水晶,或系同一控制下企业,那么吴其洪及王群群作为其洪水晶的股东,是否拥有实际控制权?还是其洪水晶背后实际受戈碧迦的实控人控制?至此,关于客户其洪水晶的控制权上演信披“迷局”。

三、自有房产地址与关联方的通信地址重叠,上演经营混淆异象

抽丝剥茧方能穿透现象看本质。对于拟上市企业来说,需要具备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独立等。

此方面,戈碧迦曾于2015年将其一家子公司转让给实控人,该公司成为戈碧迦实控人控制的企业,却长期使用戈碧迦自有房产作为通信地址。

3.1 2015年10月设立子公司金碧辉煌置业,同年10月将其转让给实控人虞国强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秭归县金碧辉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碧辉煌置业”)成立于2013年5月10日,系虞国强控制的企业。

且截至签署日,虞国强对金碧辉煌置业直接持股0.07%,通过秭归嘉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秭归弘毅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毅企管”)间接持股 99.23%,合计持股99.3%。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时,金碧辉煌置业系戈碧迦全资子公司。

据戈碧迦签署日为2015年11月30日的公开转让说明书,2013年5月10日,戈碧迦投资设立金碧辉煌置业,持股比例为100%。201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一致同意将金碧辉煌置业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戈碧迦实际控制人之一虞国强。双方于2015年10月21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戈碧迦已就上述事项于2015年10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显然,2015年10月,辉戈碧迦将全资子公司金碧辉煌置业全部股权转让给其实控人之一虞国强。

新三板2015年报披露金碧辉煌置业设立时以货币资金及土地使用权出资,“官宣”却显示以货币实缴出资。

据戈碧迦2015年年报,金碧辉煌置业是2013年5月由戈碧迦出资设立,认缴注册资本共1,36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及土地使用权。2015年10月,戈碧迦将金碧辉煌置业全部股权以1,360万元转让给虞国强。

然而,官宣显示,金碧辉煌置业设立时的出资方式系货币。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3-2014年,戈碧迦均为金碧辉煌置业的唯一股东,其认缴出资额为1,360万元,实缴出资为408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缴日期系2013年5月10日。

3.2 官宣显示2016-2020年虞国强曾退出金碧辉煌置业,期间戈碧迦仍称金碧辉煌置业受实控人控制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6年9月14日,金碧辉煌置业的股东由“虞国强”变更为“陶丽帆”。2019年7月2日,金碧辉煌置业的股东由“陶丽帆”变更为“王鹏飞”。2020年6月18日,金碧辉煌置业的股东由“王鹏飞”变更为“王鹏飞、弘毅企管”,且变更后王鹏飞、弘毅企管的持股比例分别为0.07%、99.93%。

2021年4月27日,金碧辉煌置业的股东由“王鹏飞、弘毅企管”,变更为“虞国强、弘毅企管”,且变更后虞国强、弘毅企管的持股比例分别为0.07%、99.93%。此后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无其他变更记录。

也就是说,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陶丽帆、王鹏飞先后担任金碧辉煌置业持股100%的股东。

而在此期间,戈碧迦公告文件中仍显示金碧辉煌置业系其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据戈碧迦签署于2018年8月15日的关联交易公告,金碧辉煌置业实控人为虞国强,其系戈碧迦关联方。

据戈碧迦2019年年报(更正后),金碧辉煌置业系戈碧迦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上述情形是否表明,2016年9月至至2020年6月期间,戈碧迦实控人之一虞国强将金碧辉煌置业100%股权先后委托给陶丽帆、王鹏飞代持?存疑待解。

值得关注的是,戈碧迦存在多处自有房产。

3.3 “秭归县茅坪镇韩家坝188号”系戈碧迦自有房产,该地址无相关关联租赁

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金碧辉煌置业的注册地址为“秭归县茅坪镇韩家坝 188 号”。

截至签署日,戈碧迦共8处自有房产,分别坐落于“茅坪镇韩家坝188号(戈碧迦检测楼)”、“茅坪镇韩家坝188号(戈碧迦办公楼、餐厅)”、“茅坪镇韩家坝188号(戈碧迦厂房)”、“茅坪镇韩家坝188号(戈碧迦一期厂房1)”、“茅坪镇韩家坝188 号(戈碧迦一期厂房 2)”、“茅坪镇韩家坝188号(戈碧迦仓库)”、“茅坪镇韩家坝188号(戈碧迦二期 1号厂房)”、“茅坪镇韩家坝188号”。

并且,戈碧迦在“茅坪镇韩家坝188号”还存在两处分别名为“戈碧迦仓库新建项目”、“戈碧迦公司临时食堂建设项目(临时建筑)”的临时建筑。

另外,据签署于2024年2月26日的招股书及签署于2024年1月22日的招股书,2020-2023年,戈碧迦的关联交易汇总表中,其与金碧辉煌置业仅涉及资金拆借,双方不存在关联租赁交易。其中,2021年7月6日,戈碧迦自金碧辉煌置业处拆入资金250.29万元,并于2021年7月16日还款结清。

即是说,“秭归县茅坪镇韩家坝188号”系戈碧迦自有房产,且或未向关联方出租相关房产。

在此情况下,2013-2022年,金碧辉煌置业的通信地址均为“秭归县茅坪镇韩家坝188号”。

3.4 曾与金碧辉煌置业长期共用,且2013-2022年金碧辉煌置业使用“韩家坝188号”作通信地址

据签署于2023年10月17日的首轮问询回复,金碧辉煌置业作为生产经营主体,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其主要经营业务内容为房地产开发。

据戈碧迦签署于2018年8月15日的关联交易公告,金碧辉煌置业的住所亦未“秭归县茅坪镇韩家坝188号”。

据戈碧迦签署于2019年6月14日的关联交易公告,虞国强的住所为“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韩家坝村188号”。

不难看出,金碧辉煌置业的使用地址及戈碧迦的自有产房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韩家坝188号”,即为“湖北省秭归县茅坪镇韩家坝村188号”。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13-2017年,金碧辉煌置业的联系均为0717-2888511。2018-2020年,金碧辉煌置业的联系均为0717-2862292。2021-2022年,金碧辉煌置业的联系均为0717-2778888。2013-2022年,金碧辉煌置业的企业通信地址均为秭归县茅坪镇韩家坝188号。

2013-2014年,戈碧迦的联系均为0717-2888511。2015-2020年,戈碧迦的联系均为07172862292。2021-2022年,戈碧迦的联系均为0717-2760510。

市场监督管局显示,截至查询日2024年3月4日,戈碧迦与金碧辉煌置业均尚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可见,金碧辉煌置业2013-2022年均使用戈碧迦的房产作为其通信地址。且2013-2014年及2018-2020年,金碧辉煌置业与戈碧迦共用联系。

换言之,“茅坪镇韩家坝188号”系戈碧迦自有房产,且戈碧迦的联系地址也是“茅坪镇韩家坝188号”。而戈碧迦招股说明书并未披露关于该地址的关联租赁情况。此外,实控人控制的金碧辉煌置业与戈碧迦曾长期共用联系,且2013-2022年,金碧辉煌置业与戈碧迦的通信地址重叠,是否涉嫌经营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