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月26日,苏大维格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100万元–4400万元,预计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900万元–6600万元。

苏大维格表示,公司2023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业务部分新开发客户的产品逐步放量,带动该业务收入有所增长;公司导光/前光材料及透明导电膜业务随着下游显示面板行业及消费电子行业的触底回升,收入逐步企稳;反光材料业务受经济环境及车牌产品形态改变等因素影响,收入于2023年度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在设备领域,随着公司直写光刻等相关设备应用领域和客户行业的逐步拓展,收入增长较快(销售占比仍然较低)。综上原因影响,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同比2022年度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提升,综合费用率有所降低,并且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金额大幅下降,带动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水平同比2022年较大程度改善。分不同业务板块看,公司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业务和直写光刻设备等业务实现了正向的净利润;透明导电薄膜业务随着工艺的不断完善和良品率的持续提升,亏损幅度有所收窄;反光材料业务因收入下滑等因素影响,仍然亏损,但计提的资产减值金额大幅减少,亏损幅度大幅收窄。

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800万元-2200万元。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3年度业绩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9日,苏大维格发布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3年9月14日12时25分,苏大维格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对投资者前期关于“贵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的提问,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公司前述回复发布后,下午开盘后公司股价快速由跌转涨,最终收盘上涨20%。

公司前述回复所称已实现销售和出口的“光刻机”实际为用于制造微纳光学材料、掩膜等的直写光刻设备,而非用于芯片制造的光刻机,该“光刻机”与回复中所称的“芯片光刻机”存在显著差异。公司未能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销售的光刻设备的种类和具体应用领域,且在回复中将“光刻机”和“芯片光刻机”并用,具有误导性。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一、对苏大维格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蒋林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28日收盘时持有苏大维格股票的投资者,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苏大维格共对外投资了9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7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