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1月18日,格力地产在互动平台回复了投资者提问。

请问尊敬的董秘,公司还有什么具体相关工作或者相关条件没有具备,因此到目前为止公司还未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请正面回答?对此,格力地产回应称,公司与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申请恢复重组审核的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公司在e互动关于同类问题的回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2020 年 5 月 23 日,格力地产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即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重组事项已于2023年4月14日获得上交所受理,后续因公司需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加期审计,并补充提交相关文件,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并于5月27日披露相关公告,目前重组事项处于中止审核状态。

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1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被立案调查会增加格力地产重组变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上市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本次交易影响重大”,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及时告知上交所,上交所将中止审核。

对此,格力地产表示,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将依法依规及时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安排。同时,公司将全力配合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及相关条件具备后,公司将力争尽早向监管部门申请恢复重组审核。

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因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持有格力地产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格力地产共对外投资了21家企业,拥有行政许可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