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1月15日,庚星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6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1月16日,庚星股份股价大跌近10%。

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股东户数为28081户,股价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主任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公司面临的麻烦不止于此,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庚集团通知,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

中庚集团为其下属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中庚集团下属子公司因涉及与上海国坤保理合同纠纷,中庚集团作为担保人被上海国坤向上海市金融法院申请司法冻结中庚集团所持公司的1326.72万股限售流通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裁决后,中庚集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上海国坤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后向中庚集团发出执行通知书,中庚集团在法定期限内未及时履行,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变价中庚集团持有公司的1326.72万股限售流通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192.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7%,其中7992.96万股股份被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变价处置,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56%,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如上述股份均被变价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

天眼查资料显示,庚星股份注册资本23030.72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福建省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