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1月15日晚间,*ST凯撒发布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11月1日,*ST凯撒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债权人应于2023年11月27日(含当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ST凯撒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9:30采取网络方式召开。

风险提示显示,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05亿元,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3年度出现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虽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因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亚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若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导致公司重整失败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ST凯撒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尚未召开,会议审议议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表决结果需要以凯撒旅业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为准。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9月4日,*ST凯撒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小兵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2023029006号)、(编号:证监立案字202302900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凯撒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ST凯撒有天眼风险信息1742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7条,涉案总金额12.7万元;涉诉关系18条,开庭公告10条,立案信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