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钱雯雯 编|深海

5月30日,*ST瑞德股价涨停,收报2.39元/股,总市值为66.05亿元。

尽管如此,自今年5月以来,*ST瑞德股价依然下跌了16.43%。

消息面上,近日该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4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所涉及问题的回复需对有关事项和数据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雷达财经注意到,上交所在《问询函》提到*ST瑞德被举报业绩真实性的问题。

《问询函》指出,年报显示,2022年12月公司以1元转让孙公司江西新航100%股权,丧失控制权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江西新航系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置入,后未完成业绩承诺并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截至2022年9月30日,江西新航净资产余额为-2670.31万元。

公告显示,2019年江西新航全资子公司北海硕华拟以所持有对龙浩光电的7,400万元应收账款进行债转股,转为持有龙浩光电21.14%股权。双方对龙浩光电业绩设置承诺及补偿安排,如违反承诺北海硕华有权要求龙浩光电股东回购其股权,最终龙浩光电未完成业绩承诺。请公司补充披露龙浩光电业绩承诺补偿及回购安排,江西新航是否已确认相关应收款项并在审计评估中予以考虑,并说明是否存在少记资产降低估值的情形。

上交所称,对于债转股所涉应收账款债权,龙浩光电举报称系公司为实现业绩承诺要求其配合虚假交易形成。龙浩光电称自2016年设立以来,从硕华公司处以远高于市场价格签订14份采购合同,价款总额达1亿元。请公司核实上述情况是否属实,请公司及龙浩光电分别结合销售产品明细、价格、期后回款、货物生产及运输情况,以及龙浩光电采购产品用途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真实。

值得关注的是,*ST瑞德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今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投资者诉讼进展。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的民事判决书287份;公司子公司奥瑞德有限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及裁定书;公司子公司秋冠光电收到南岗法院及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及裁定书。

投资者诉讼287份一审判决赔偿金额2962.35万元(含诉讼费、损失计算费),公司子公司诉讼案件涉案本金为2.13亿元。

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买入*ST瑞德,并在2018年6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ST瑞德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7月18日。

天眼查显示,*ST瑞德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2.27亿元,公司主营蓝宝石晶体材料、蓝宝石晶体生长专用装备及蓝宝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绩方面,2022年*ST瑞德营业收入约5.31亿元,同比减少2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066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营收约44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