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牌照缩减至67张!近日,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信托”)正式宣告破产,成为2001年《信托法》颁布以来首家破产的信托公司。

信托牌照缩减至67张!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信托”)正式宣告破产,成为2001年《信托法》颁布以来首家破产的信托公司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五中院”)近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民事裁定书,认为新华信托及天津新华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创富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律规定,故而宣告上述两家机构破产。

“新华信托破产主要因其经营不善,最终无法经营。”行业分析人士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新华信托破产对整个信托行业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对风险较高的信托公司而言,市场化、法制化出清将成为趋势。

信托牌照从68张降至67张

记者了解到,2020年7月,新华信托因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而被原银保监会接管,接管期限为一年。

2021年7月,原银保监会决定延长新华信托接管期限一年。在第二个监管期限还没到期时,新华信托就进入破产程序,《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破产清算的请示》于2022年6月16日获得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其进入破产程序。

此后的2022年7月6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新华信托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新华信托清算组为管理人。同年7月15日,该院裁定对新华信托及创富资产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经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重庆五中院裁定确认新华信托及创富资产第一批无异议债权金额为36.42亿元。

重庆五中院认为,新华信托及创富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该院于2023年5月26日裁定宣告新华信托、创富资产破产。至此,全国信托牌照从68张降至67张。

用益信托资深研究员帅国让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可知,新华信托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律规定。新华信托破产主要在于其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无法经营。

“新华信托破产主要是资不抵债,在新华信托被接管之初是有重组预期的,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失败,最终走到破产这一步。背后的原因是违法违规经营,从监管开具的罚单中也可以看出,新华信托违规投资。”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新华信托的经营乱象从监管部门的罚单中可见一斑。2022年下半年,重庆银保监局连续对新华信托开出多张罚单,合计罚款1450万元。罚单显示,新华信托存在14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事前报告关联交易;发放不当激励;通过关联方违规开展实业投资;全面风险管理失效;超权限审批与关联方的业务;违规审批代关联方投资造成巨额损失;违规通过关联方资产虚假出表;向禁止性或限制性领域提供融资;“三查”严重不尽职;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减值准备计提不足;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信托受益权违规转让;委托非金融机构推介;违规为银行提供通道业务。

打破“信托公司不会破产”说法

“新华信托破产,对整个信托行业来说会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尤其是对其他个别风险较高信托公司而言,市场出清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表明对于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方式,市场化、法制化或是未来主流趋势。”帅国让分析指出。

黄大智认为,对于新华信托破产,市场是有预期的,因为本身规模不大,其对市场影响相对较小。不过,对于信托行业来讲,打破了(《信托法》颁布以来)信托公司不会破产的说法。对于经营不善的机构是一次警示,促使这些机构更加合法合规的经营。

沪上信托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新华信托破产向机构和行业传递了此后经营不善的持牌金融机构退出市场会更市场化、法制化,对机构有警示借鉴作用。从长远来看,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黄大智表示,通过法定破产程序处置高风险的金融机构,从长远看有积极影响,持牌机构有一个更加市场化、法制化的退出机制,对于高风险金融机构的处置也更多样化,而且严格按照破产法律程序处置,给行业、投资者提供了规范的出清样本。

根据中证协报告,截至2021年底,全国正式获得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具有运营牌照的信托公司共有68家。其中,有5家属于高风险机构,目前处于风险化解处置阶段。

具体来看,新时代信托自2020年7月起由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实施接管,并于2021年7月延长接管期限一年;四川信托自2020年12月起由四川省银保监局和地方金融管理局成立联合小组接管;华信信托于2021年2月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导下,由大连市人民政府会同金融管理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并督促风险处置;安信信托(现更名为“建元信托”)已公布风险处置方案,2023年4月增资及股权变更方案获批。

信托机构风险化解处置加速进行中,为完善信托业务分类体系,丰富信托本源业务供给,监管层推动信托业务分类改革。今年3月下旬,确定信托业务分类改革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存量信托业务整改安排拟设置3年过渡期,而发展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成为信托行业转型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