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26日讯(记者 黄靖斯)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投资者保护工作迎来实质性进展。5月26日,中信建投证券发布关于正式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对专项基金的基本情况、赔付范围及赔付金额的计算方法进行相关说明。

公告称,专项基金设立出资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出资人已将出资额足额划付至专项基金资金托管账户,适格投资者的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就在同一时间,中信建投也针对相关赔付事项发布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司确认预计负债的计提金额将超过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5.07亿元)的10%,未确认与预计负债相关的可能得到的补偿金额。

作为管理人,投保基金今日也对紫晶存储专项基金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同步披露。投保基金表示,将成立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负责专项基金日常事务。在5月31日至6月30日期间(即申报期),适格投资者应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上交所交易系统或管理人公告列明的其他方式,发出对赔付金额的有效确认指令。7月10日(划付日)起,投保基金将通过结算参与人将赔付资金代为划付给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

因波及面较广,今年来紫晶存储欺诈发行事件一直牵动人心。早在4月21日,中信建投曾就设立10亿先行赔付基金进行了相关公告,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彼时,证监会也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先行赔付可以高效、快捷地解决紫晶存储案的民事赔偿问题,适格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先行赔付程序直接获赔,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赔付范围及赔付金额计算均已敲定

在中信建投官宣的一个月后,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的10亿元专项基金正式设立。专项基金赔付范围及赔付金额如何确定?中信建投在公告中,均进行了一一说明。

根据公告,专项基金设立出资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存续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2个月。投保基金担任基金管理人,并将成立赔付工作组执行基金日常事务。出资人已于公告刊登前将10亿元足额划付至专项基金资金托管账户,出资人包括中信建投证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等。

如何确立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根据公告,投资者交易紫晶存储股票具备如下情形的,属于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

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1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2月11日仍持有紫晶存储股票(包括紫晶存储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之间卖出紫晶存储股票或在2022年3月15日之前未卖出紫晶存储股票,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亏损的。

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责任方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紫晶存储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紫晶存储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紫晶存储股票,同样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对适格投资者的赔付金额如何计算?公告称,专项基金的赔付金额以适格投资者因紫晶存储事件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专项基金按照公式计算每一适格投资者的赔付金额,其中投资差额损失以投资者买入紫晶存储股票时点所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不同阶段分别计算,并依法分别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其中:

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投资差额损失= A*(1-证券市场风险扣减比例),“A”为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前的投资差额损失金额,以投资者买入紫晶存储股票时点所处不同阶段分别计算;“证券市场风险扣减比例”=指数损失比例/个股损失比例;

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及印花税,则按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后的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及印花税分别按万分之三的佣金费率、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率计算。

一二级市场投资差额损失的具体计算方式,可参照如下说明。

中信建投负债计提或超去年净利润10%

作为出资人之一,设立金额高达10亿元赔付专项基金将对中信建投带来什么影响?目前来看,计提预计负债是必选项。而就在同一天,中信建投发布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中信建投表示,就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事项,公司综合预计赔付的时间范围、主体范围、金额分担比例、可能性等因素,确认预计负债的计提金额将超过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未确认与预计负债相关的可能得到的补偿金额。

年报数据显示,中信建投2022年的归母净利润为75.07亿元,由此推算,公司预计负债的计提金额将超过7.51亿元。

影响方面,中信建投称,计提上述预计负债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相应减少公司净资产。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2023年一季度,中信建投归母净利润为24.33亿元,同比增长57.78%。在相关计提金额的影响下,中信建投二三四季度的盈利情况更值得被关注。

先行赔付制度具备三大优势

由于波及范围广、影响程度深,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的投资者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早在2022年11月25日,中信建投就曾发布公告称,对紫晶存储涉嫌欺诈发行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4月21日,中信建投再次公告,拟设立*ST紫晶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与申请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

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发展成熟,投资者保护的内容和形式也日渐多样化,中信建投等中介机构为何在紫晶存储事件中选择的是先行赔付制度?

据介绍,先行赔付制度多用于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情形。先行赔付义务人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赔付人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从过往案例来看,先行赔付制度主要存在三大优势。

一是赔付时间效率较高。相比民事赔偿诉讼,先行赔付用时较短,从以往案例来看,万福生科和海联讯均用时两个月,欣泰电气尽管分两期赔付,但每阶段依然在两个月内赔付完毕;

二是投资者受偿率较高。根据过往案例,受偿投资者占比均超过95%,而获偿金额近乎100%;

三是投资者获偿成本较低。先行赔付通常采用电子化方式,前期案例中运用了网络投票系统确认赔付金额和运用证券结算系统划付赔付款,基本实现了投资者“足不出户”就可参与获赔,最大程度降低了投资者获得赔偿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