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林宜采 编|深海

5月15日晚间,ST实达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4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上述消息影响,5月16日ST实达股价以跌停价开盘,几次挣扎后封死跌停板。

雷达财经注意到,这并非ST实达首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公司此前公告,2021年12月9日,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随后在2022年12月,ST实达发布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ST实达2018年、2019年年报造假,决定对公司和时任董监高等高管进行处罚。

另外在2023年2月21日,ST实达连发两份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显示,上交所对公司时任董事杨晓樱,时任董事杜美杰,时任董事李静予以监管警示。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财务总监、代董事会秘书)景百孚,时任董事、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峰,时任总裁王毅坤,时任财务负责人庄凌,时任总裁叶成辉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汪清、郭玮珑、臧小涵,时任独立董事蔡金良、何和平、陈国宏、吴卫明,时任高级管理人员苏健、吴波,时任监事张建、李丽娜、范水招予以通报批评。

批评原因为,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消除保留意见所涉销售回款不实。

上交所认为,公司连续多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规行为,已经由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查明,违规事实清楚。深圳兴飞系公司重要子公司,因其实施财务造假导致公司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审慎核实、查证、发现并纠正公司持续存在的严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在其任期内对相关定期报告签字保真,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

天眼查显示,ST实达成立于1988年5月,1996年8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根据2022年年报,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大数据业务和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两个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ST实达于2021年进行了重整,公司2021年12月31日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实达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经收到了重整投资者人的9亿元资金。

在重整之后,ST实达在2021年实现了净利润扭亏为盈,以及净资产的转正,保住了上市地位。

然后,2022年公司就又出现亏损。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2亿元,同比下降71.54%;归母净利润亏损9758.11万元,上年同期盈利6.9亿元。